浙江在线06月29日讯昨天,江东、江北、海曙三区住房保障中心统一发布《关于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公告》,根据公告,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线将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放宽至60%。有意申请廉租住房的市民,可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房管所申请,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从核准的下个月起就可以享受廉租住房政策。
如何申请廉租住房
从昨天开始,老三区居民持现住房情况资料、户籍证明、本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房管所申请。其中,最低收入家庭还须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还须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街道出具收入证明。
提交申请之后,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社区进行为期10天的公告。
江东区房管处副处长盛丹介绍,审核、公告这些程序大概需要2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现在开始申请,9月份可以享受保障了。
廉租住房如何保障
廉租住房有三种保障形式,租金补贴、租金减免、配租住房。宁波市廉租住房保障一般采用发放租金补贴、自行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针对现已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家庭则实行租金减免。保障面积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的差额部分认定。
对获得租金补贴的家庭,按宁波市最新的租金补贴标准,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0元、低收入家庭为每月每平方米13元。对获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区住房保障部门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如果房源不足,就发给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