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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6月29日讯在衢州新闻网连日的关注和报道下,危险的市区西安门大桥西侧桥头“断头”盲道曝光20天后,终于得到了修复。
6月24日下午,记者在“断头”盲道前看到,几位工作人员正在将原先断头处的条形盲道砖取出,换成了圆点提示转,并转向与西安门大桥的桥面人行道进行了连接。盲道与桥体连接处有几厘米的落差,工作人员也细心地抹上了水泥。
“其实不仅仅是盲道,衢州市区在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因为各种原因,实际与标准还有所差距,设计与实用也还有所脱节。”衢州市残联综合处处长吴耀伟告诉记者,比如衢城公共交通的无障碍建设就比较薄弱,公交车上虽有残疾人座位,但残疾人却无法享受,因为这些座位常常被其他乘客占用。衢城的公交车或出租车也没有进行无障碍改造,视力或腿部残疾的市民上车也很困难。另外由于一些残疾人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甚至还出现过残疾人遭拒载的情况,但经过与有关部门多次反映,目前这一情况已经有所改进。
另外在市区的部门单位中,除了一些窗口服务部门在无障碍建设方面做得较好外,大部分的部门都还没有进行相应的改造。衢城很多的超市、宾馆和一些医院,对无障碍设施建设也没有予以重视。市区的电梯绝大部分都不符合无障碍要求。
衢城的公共厕所在无障碍建设方面则走在了前面,目前衢城已经有十几座公厕在新建时或建成后进行了无障碍改造。
无障碍设施是指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社会成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包括无障碍通道(路)、电(楼)梯、平台、房间、洗手间(厕所)、席位、盲文标识和音响提示以及通讯,信息交流等其他相关生活的设施。关于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在2001年起施行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200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早已有相关要求。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也对此进行了规定,如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社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场所等项目,应当实行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开发信息无障碍产品;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创建信息无障碍平台,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公共交通站所和工具应当配置无障碍设备,标明残疾人专用座椅;公共停车区应当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泊位,并为残疾人停车提供方便和照顾等。
“目前全市有各类残疾人15.6万,无障碍设施除了能惠及这部分人,还能对老年人、小孩、妇女等弱势人群有所帮助,它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吴处长说,如今衢州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这对完善无障碍城市建设来说是一个契机,希望今后政府部门、单位和全社会都能重视城市的无障碍设施,更加关注和贴近弱势群体的实际需求,让无障碍真正成为衢城文明进步的一个理念,让残疾人在无障碍设施的帮助下,真正走进社会、参与社会。(记者龚诚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