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杭州市委、市政府批准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修订稿),并于7月1日起实施。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修改后的《办法》,对其中部分政策加以明确,同时还调整了部分政策。
明年1月起大杭州医保一卡通
明年1月开始,杭州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这八个统筹地区要实现医保“一卡通”。
医保领域大杭州“一卡通”实行,是市民卡逐步推进,向五县(市)延伸的又一大举措。
到时,萧山、余杭、临安、富阳、建德、桐庐、淳安等区、县(市)的居民,可以在杭州的医院刷卡看病,同样,主城区的医保卡也可以在各区、县(市)的医院使用。
提高住院医疗费最高限额
杭州对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规定了最高限额,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参保人员自己承担。
新《办法》提高了住院医疗费的最高限额,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医疗费最高限额为18万元,比原来提高3万元。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医疗费最高限额为15万元(大学生除外),比原来提高5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医疗费最高限额为10万元。
异地迁杭老年居民
取消5年后才能参保限制
老年居民,是指杭州市区户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未享受异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原《办法》规定,2007年1月1日后户籍关系迁入杭州市区的老年居民,要具有杭州市区非农户籍累计满5年,才能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这批老年居民在杭州不能参保,当地又不让继续保留医疗保险关系,看病成了难题。
为解决这些老年居民的医保问题,新《办法》取消了迁入5年后才能参保的限制,符合条件即可参保。
取消市区农村户籍居民参保限制
新《办法》还取消了市区农村户籍人员参保的门槛限制。
原《办法》规定,市区农村户籍人员中除中小学生外,其他农村居民不能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限制取消后,市区农村户籍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将有个人医疗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前没有个人账户。去医院看病,个人要支付1000元后,才能享受20%的医疗保险待遇。
建立个人医疗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职工一样了,可先把市民卡里个人账户钱用掉,不够部分,再按1000元起付。
个人账户的钱,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里划,以上一年度省平均工资为基数,35周岁(含)以下的划入比例为0.4%;35—45周岁(含)的0.7%;45周岁以上的1%。
目前,因为技术上问题,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账户还不能马上到位,需稍等一些时间。
农民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
老《办法》中,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纳入社会统筹时,需要缴纳一次性启动资金,共3396元。新《办法》规定,不再征收退休人员一次性门诊统筹启动资金。
此外,调整了农民工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10万元调整为12万元。
据都市快报 记者 李静 通讯员 费敏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