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8日讯昨天,在嘉兴市嘉善法院,因擒获小偷后不但不报警反而敲诈小偷的刘某对自己的荒唐行为后悔不已。
原来,就在去年11月底,刘某的一辆粉红色折叠式自行车在嘉善县城南小区失窃。而当时,刘某的好友宋某正好路过并瞧见了小偷的模样,遗憾的是没当场抓住他。
事发多日后,宋某意外在一家网吧碰到偷车的小偷并将其抓住。不过,宋某在抓住小偷后,并没有把他交给公安机关,而是约来刘某等几个好哥们,威胁小偷并向他索要了3000元。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刘某等人在“敲诈”小偷成功后并没有收手,而是带着小偷找到了当时“买赃”的一位小店店主。
接着,他们对这位“买赃”的店主进行了威胁,强行要了2600元。
昨天,刘某等6名“抓贼英雄”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坐上了法庭的被告席。目前,该案还在审理过程中,嘉善县法院将择日对6人进行宣判。
通讯员 顾磊 驻嘉兴记者 竺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