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关键词   范围 
杭州晴到少云 38~28℃ 全省
  首页 | 原创 | 浙江即时报 | 资讯通 | 高层 | 人事 | 浙江纵横 | 媒体广场 | 图片 | 专题 | 浙江概况 | 平安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嘉兴 正文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为自己的劳动合同 与“娘家人”对簿公堂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浙江在线07月12日讯劳动合同是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保障,可以有效减少和防止劳动争议的发生。可如果负责保管合同的人,保管了自己的劳动合同,一旦起了纠纷,闹上法庭,可能就很难办。

  最近,嘉兴市中院就审理了两起这样的特殊劳动争议案件。原告是该公司的人事行政经理,被告是该公司。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两份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数额不一致,但对合同最后一页的签名、盖章双方均认可。双方都称,对方提供的劳动合同是虚假的,但合同真假无法通过鉴定确认。另一起案件的原告也在企业从事人事管理工作,她在诉讼中主张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合同,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而用人单位则抗辩称,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由于合同一直由原告保管,对方利用职务之便已将劳动合同取走,导致合同无法提供。

  嘉兴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诉讼中,若作为人事管理人员的劳动者不提供合同,或双方提供的合同不一致,将导致法院难以认定劳动合同签订与否、合同内容的真伪。鉴于此,法官建议,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证据意识,一旦发生纠纷,可以相互印证。另外,人事管理部门人员的劳动合同,不宜由该部门自行管理,企业应建立专门针对此类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机制。同时,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每页均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加盖骑缝章。

  据《嘉兴日报》通讯员 田舍郎 李伟 记者 杨茜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浙江新闻-每日关注】杭州: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将点名通报-浙江新闻

小伙遇车祸遭拦腰碾压
世界500强高级女白领被迫请假照顾双胞胎女儿
23天里1家法院受理31件危险驾驶案 9种醉驾要加刑
杭黄铁路工程获批 2018年坐火车一个半小时到黄山
浙江新增5例H7N9禽流感病例 杭州活禽交易全部暂停
行人擅闯机场快速路被撞后遭反复碾压 责任怎么判?
"单独"二孩准生证起码要7种证明 最快节后申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