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2日讯昨夜7时30分,金华市区秋滨派出所民警将涉嫌职务侵占的男子郑某移交给深圳警方,此前,郑某曾潜逃至湖北、江西、金华等地近一年。
据了解,近日,市区秋滨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名男子神色慌张,形迹比较可疑,便上前盘问。当民警要求这名男子出示身份证时,这名男子表示自己未带身份证。随后,民警将其带往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面对民警的提问,这名男子很快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据这名男子交代,自己姓郑,原先在深圳创业,因为缺乏经营管理的经验,2009年6月份,企业陷入了困境。无奈之下,他只得出售公司的自有设备。经人介绍,他结识了买家刘某。刘某表示对他的设备很感兴趣,只是该设备比较陈旧,市场价格并不高。因为急于用钱,他把原价近30万元的设备最后以7万元卖给了刘某。
为了对郑某进行照顾,刘某表示愿意聘请郑某为公司的员工,负责管理公司加工的金银饰品。正是因为这个特殊的岗位,让郑某有了近距离接触“花好月圆金月饼”的机会。2009年7月31日下午1时左右,郑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加工的66件“花好月圆金月饼”拿走之后潜逃,价值21万元。事发当晚,刘某便向深圳当地警方报案。因郑某善于掩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在其潜逃之后,深圳警方一直未能查找到郑某的踪迹。
据郑某交代,他创业的启动资金均是从亲戚朋友处借得的,自己的公司倒闭之后,他贱卖设备的钱不足以用来还债。因为事后他得知,他的设备在出售时价值远不止7万元,他认为自己被刘某欺骗。后来,他便拿走了刘某公司的金月饼,并潜逃至湖北。因为途中大意,金月饼被人偷走了近一半。剩余的部分他以近12万元的高价卖给他人,并将其中7万元用以偿还自己的债务。之后,他一直隐姓埋名,在湖北、江西等地的企业打工,今年初来到金华。
据郑某的亲戚介绍,他们只是把钱借给郑某创业,后来陆续收到了郑某的还款,但并不知道郑某创业失利及其违法事实。(据金华晚报 记者 张永胜 方跃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