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公积金制度不调整
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首付比例20%
浙江在线07月13日讯近日,湖州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使用政策,不少市民致电本报“党报热线”,询问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的公积金制度是否进行了相应调整。为此,记者昨天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湖州市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公积金制度不调整,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
据了解,湖州市一直积极推进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实施公积金制度工作。为解决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住房难”问题,优化人才工作环境,湖州市于2006年6月份制定并出台了支持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引进人才解决住房问题的相关规定。大学毕业生和引进人才可享受贷款和提取方面的多项优惠政策,这一项政策已得到了国家住建部的高度关注。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引进人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从现行规定的6个月缩短至2个月,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30%。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时,首付比例为20%。”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统计,去年一年全市已为1462名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中市区466名。全市已累计为7067名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中市区3202名。2009年全市建制的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申请贷款524户,贷款金额1.88亿元,其中市区293户1.04亿元。全市累计申请贷款1175户,申请贷款金额3.44亿元,其中市区申请贷款740户,申请贷款金额2.25亿元。
湖州日报 作者 徐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