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3日讯单身汉找了个情人,可哪知情人“红杏出墙”,在一次争吵中,单身汉丧失了理智。近日,王峰(化名)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湖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付死者家属人民币25万余元。
据了解,王峰是长兴人,已经离婚七年了。去年7月,他认识了金巧珍(化名),与金巧珍保持情人关系。今年4月份,金巧珍提出要到长兴上班,于是两人就在长兴租了间房子。由于王峰是跑船的,长期在外,平时就金一个人在长兴。很快,金巧珍又有了新的情人。金巧珍在与新情人交往的同时,还和王峰藕断丝连,甚至经常找王峰要钱。期间,王峰还接到过恐吓电话,让他别再去找金巧珍。
对此,王峰心里一直有气。2009年11月20日早上,金巧珍又给王峰打电话,叫王峰到长兴去。当天晚上在租房里,金巧珍问王峰要钱,被王峰拒绝,于是两人吵了起来。第二天早上,金巧珍又重提拿钱这回事,两人又开始发生争吵,金巧珍更是威胁王峰,要是不给钱就叫小混混揍他。
王峰怒极,狠狠地掐住了金巧珍的脖子。积蓄多日的怨恨使得王峰丧失了理智,直到金巧珍无法动弹,他这才松了手。杀人后,王峰选择了投案自首。(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湖州晚报 作者 孙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