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遗嘱纠纷。
原告是94岁的老太太,被告是老太太的全部子女——三男三女。官司跟老太太手里的一套房子有关——房子位于学士路××号,103平方米。
2003年,老太太的丈夫还在世时,两人立下遗嘱:无论谁先过世,房子均归对方承继,两人都过世后,房产的一半分给最大的儿子,剩余分给另外4个儿女,最小的儿子因为做生意家庭宽裕,就不分财产了。
老太太的起诉书里称,2009年3月丈夫去世后,老大将房产证等证件全部拿走,从而导致老太太无法继承。两人过世后房子怎么分,老太太要重新立个遗嘱——将房产分成六份,六个子女各获一份,也就是取消之前大儿子独享一半的权利。但老大把“遗嘱”原件拿走了。
因为遗嘱内容涉及所有子女,老太太要更改,就把所有子女列为被告。
原告律师说,老太太94岁高龄,身体不好,所以就不出庭了,委托他全权代理。
被告人多,穿着打扮都还比较体面,齐刷刷坐了一排,法官逐个点名。6个被告,缺一个二儿子没到。
“老二是精神二级残疾,他身体不好在家,他不相信妈妈要告他啊,提出抗议,所以不来……”老大激动地大声解释。
“被告老二××缺席开庭。”啪!法官法槌一敲,开庭。
老太太的律师读了起诉书后,被告发表意见。
老大质疑说,非常怀疑这是否老太太的真实意愿。“要撤销遗嘱,老太太只要重新写一份去公证处公证就好了,干吗打官司来重立遗嘱?”
老大又补充说,杭州电视台来采访过,妈妈亲口对摄像机说,待她最好的就是大儿子了,怎么现在要撤销遗嘱,还来告我?我有节目视频要提交证明!
其他子女说:整个视频很长,老大这是断章取义,截取了对自己有利的部分。
其他4个被告都说,没意见,母亲的请求很很合理。
看到这里,旁听席上的人都有点明白过来——其实这场官司的关键不在老母亲与子女,问题出在老大和弟妹之间。
那起诉书是不是老太太的真实意愿?
法官当庭宣读了一段调查笔录:“我今天早上专门去过老太太家调查,就这份起诉状,调查老太太的真实意愿,有摄像为证,老太太的表述前后矛盾,很难得出她的真实意愿,我现在宣读其中的主要对话——
问:是不是之前定下来分一半给老大?
答:是的,当时考虑老大38岁才结婚,对家里的贡献比较大。
问:现在要推翻之前的遗嘱吗?
答:(法官说当时老太太说的是宁波话,没有听清楚)
问:现在遗产重新分配吗?
答:嗯。
问:怎么分?
答:(思索了一阵子)我想不出,要公平点。
问:以前遗嘱要不要撤销?
答:不要撤销。(与之前的回答矛盾)
问:那房子准备怎么分?
答:没遗嘱(答非所问,前后矛盾)。
法官根据这份调查笔录总结说,老太太语焉不详,很多关键细节陈述有矛盾,所以很难总结出她的真实意愿来。
“老太太94岁高龄,身体不好,她是否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需要鉴定。老太都94岁了,还争这遗产,不大可能……我看说白了还是你们兄弟姐妹之间的争执。”法官当庭点破了这起纠纷的关键点,并劝导了起来,“老太太年龄都这么大啦,你们不要因为自己的私利,却给老人带来了痛苦,她回答我们的调查时,有时候思路不清晰,有时候还是清晰的,我看出来,她希望家庭和睦相处,她也好安享晚年,你们兄妹的事情,牵连到老太太……她有时候回答我的提问,就说‘算了算了,不要弄了’,很不耐烦,你们作为儿女的,知道不知道?”
“看电视台的节目,你们还争着赡养老人,这是好事情,但是老人经不起你们这样争来争去。你们上过电视节目后有没有受到启发,闹到法院来起诉,更不应该了……”
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老大说弟妹不让自己跟我母亲见面
就在这当口,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被告席上,老大与另几个兄弟姐妹吵了起来:
“法官,我都两个月见不到母亲了,我有这个权利见我的母亲!每次去敲门,他们都不开门,不让我跟我母亲见面,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妈妈就告我了,我不相信,要亲自问一问她……”
“一天5块钱,你想饿死老太太啊,她住你那里再这样下去要死了……是她叫我们别开门的!”二女儿指责老大。
“你们不就是想多分点钱嘛……”旁听席上老大的妻子跳起来,骂骂咧咧……
两团人越吵越近,最后小儿子跟老大夫妻俩扭作一团,你一拳我一拳。法官和双方律师赶紧上前抱住,叫大家克制,法警也迅速赶来平息混乱。
法官很无奈:都是兄弟姐妹啊,何必呢!
103平方米值多少钱?
学士路的这幢房子,在龙翔服饰城和市一医院之间,学士路北侧。这里是国家二级文物保护建筑,里面居住着大多是土生土长的老杭州人。
我查了多家二手房交易网站,整条学士路沿线都没有房源。这套房子到底值多少钱一个平方米,没人能估量,但是参考周边的岳王新村一套新近挂牌的二手房房源,一楼63平方米,挂牌价在每平方米24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