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
2010年7月6日上午晴下城区检察院
2009年1月17日晚5点多,何某骑着摩托车,载着儿子女儿,路上又带了一个乘客,四个人挤在一辆摩托车上,开到下城区重机巷西文农贸市场门口,撞了。
对方是辆电瓶车,骑车的男人跳下来拉住何要说法。
“你找死。”何骂。
双方吵了起来,正在这时,电瓶车掉下个零件,骑车男人急了,一定要何赔钱。
何说,只能赔5块钱。
男人说,5块钱也行。
何见对方答应得爽快,又反悔了,一分钱都不肯赔。
男人大怒,打电话叫侄儿来帮忙。
侄儿火速赶到,二话不说,先拔了何的摩托车钥匙,打了何一拳。
何反击,从裤子口袋掏出把刀,乱捅。
血流一地,何的小女儿抱住父亲,大声哭:“爸爸,不要打了,不要打了……”
何收刀逃跑。
经鉴定,骑车男人被捅成轻伤,侄儿构成重伤。
何被抓。
何某,男,38岁,小学文化,安徽人。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下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都市快报 通讯员 夏剑 余检 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