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1日讯7月20日上午,温岭法院开庭审理了温岭市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刘云彪受贿案。
刘云彪1999年3月开始担任温岭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2003年3月起,兼任该局基建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基建(大楼)管理等工作。
温岭市检察院指控,2004年3月,邱某以上海某幕墙公司的名义,通过招投标程序,承包了温岭市烟草专卖局综合楼幕墙工程。为感谢刘云彪在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关照,邱某在合同签订、开工、验收、结算审核四个时间,4次送给刘云彪现金7万元,刘云彪均予以收受。同时,刘云彪还利用职务便利,为综合楼电梯和石材供应商谋取利益,三次收受贿赂5万元。检方认为,刘云彪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12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刘云彪没有表示异议。法庭将择日宣判。
据台州日报 温检 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