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2日讯虽然多次被相关部门告知,不能继续在温州市区温富大厦楼下收费,但市区的孙某夫妇却不听劝告,还雇佣了两人看车。昨天,孙某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拘留,其妻子董某及两名看车人戴某、朱某均受罚款处罚。
昨天上午9时许,莲池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称在市区温富大厦楼下有人涉嫌停车乱收费。莲池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到事发地,发现温富大厦楼下稀稀拉拉停放着几辆轿车,一名60多岁男子站在旁边看车。
民警随即对其进行询问。这名戴姓男子说,他是温州市区人,今年63岁。两年前受雇于市区人孙某夫妇在此看车。他的职责是白天在此收费,每月孙某夫妇给其1300元的工资。戴某告诉民警,还有一名来自湖北的男子朱某同样受雇于孙某夫妇,朱某住在该大厦地下室,负责晚上在此地段收费,工资则为1200元每月。
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在市区任宅前大厦找到了孙某夫妇,孙某为市区人,今年48岁。经查,孙某及其妻子董某多年前曾得到有关部门许可在市区温富大厦前看管车辆,收取停车费,后因故有关部门统一取消收费许可,孙某一直无证24小时收费,还雇佣戴某、朱某代为收费。
今年鹿城区开展打击停车乱收费行动开始以来,街道、社区居委会多次通知孙某,责令他不能继续停车乱收费,孙某虽然有所收敛,但依旧暗中收取停车费。鉴于孙某明知故犯,雇佣他人多次停车乱收费,鹿城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孙某予以拘留,对董某、戴某、朱某等各处以罚款的处罚。
按照有关规定,对违法者进行相关处罚需要两名以上举证人现场指证或书面指证,方可有效执行。鹿城区110指挥中心有关工作人员称,市民可通过保留收费人员提供的收费票据、利用手机进行声像采集、采用录音设备录制现场同期声向执法部门不公开提供举证材料和书面证据,或是向辖区派出所进行报案。执法部门及辖区派出所将根据实际情况,火速组织警力即时依法取证,并迅速做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据温州商报 李杨慈 黄春秀 通讯员 鹿公政 王科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