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3日讯昨天,首批公交驾驶员上岗培训开班典礼在宁波市公交职校举行。从明年1月1日起,宁波中心城区的公交司机都将经过职业培训和从业资格考试,取得《宁波市公共汽车驾驶员上岗证》后上岗。
“与以往各公交企业内部发放的工作证不同,这次是全市城区公交驾驶员统一发放上岗证。”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培训四大项内容,分别是道路交通法、驾驶员操作规程、车厢机械常识和岗位职业道德等。”
有了上岗证后,公交司机要接受相应的管理。届时,每天,公交稽查大队20多名工作人员会上路检查,对每一位公交驾驶员进行明察暗访。
上岗证采用记分管理,总分15分。自然年内一次性扣完15分的,持证人员须上缴《上岗证》,并1年内不得从事中心城区公共客运工作;如果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3年内不得从事公共客运工作。
哪些情况会被扣分呢?按照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依次记分的分值为15分、5分、2分、1分四种。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打手机、吃零食等,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驾驶员酒后驾驶运营车辆、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以及事故后故意逃逸的;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中断车辆运营,或擅自调头、绕道、改道、窜线行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都将被一次性记15分。
驾驶员如果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的站点上下客、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到站不停的,将被一次记5分。司机衣冠不整,言谈不文明,穿高跟鞋、拖鞋开车的,则将被一次记2分。如果驾驶员没有按照规定使用空调和通风设施的也将被一次记1分。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 刘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