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海外版7月16日报道,民政部社会公益与慈善事业司司长王振耀今年56岁,在民政部前后做了三任司长,6月21日,他正式告别公务员生涯,以及级别和待遇,转身做了一名“教书先生”——辞职担任了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并任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
据报道,王振耀是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有“学者型官员”的名声,在村民自治、救灾慈善、民主改革等领域都有不菲的研究成果。他常挤地铁,手机号码印在名片上,是位公认的“平民官员”。对王的辞职,民政部领导曾进行过挽留,王也曾犹豫,不过最终他还是辞官而去。
官员辞职在外国不稀奇,做官或重操旧业、另谋职业都是常有的事。按理说,领导干部自愿辞职在如今的中国也属正常。《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第五十八条还对自愿辞职做了具体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任职且不满解密期限,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等特殊情况,允许自愿辞职。
然而,由于文化、历史以及待遇等原因,理论上说得通现实中未必行得通,如果不是迫于无奈,官员辞官不做,还是让人感到意外和另类。其实就连王振耀本人在接受网易专访时也希望网友接受他这个有点“另类的人”。王振耀辞官果然是一个不小的新闻,在百度上一搜,立即显示出49万多条信息,且多与他辞职有关。
只有犯严重错误、犯法而做不成官,否则,几乎是有进没出、有升没降。在一个一旦当不成官或降级别人就会问你“是不是犯错误了”的文化氛围里,王的辞职注定会引发五花八门的揣度:被排挤,说错了话,升职无望……
由于官员多,在一些机关,如果不超编,许多人就没有适合的去处。最近媒体就报道了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一正二十副”,除了“一把手”,还有11个副主任、6个副巡视员、1名机关党委书记、2名担任下属中心主任的党组成员。根据深圳市信息公开目录,该市文体旅游局、卫生监督委员会的领导数量分别达15人和12人。这些领导干部中不乏能人,可以在更大的舞台上施展才干,但无奈官多位少。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深圳尚且如此,此种情况在其它地方未必不存在。
早在50多年前,毛泽东同志就含蓄地谈到过官员辞职问题。1957年3月10日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期间,他同新闻出版界代表谈话时说:“我也想替报纸写些文章,但是要把主席这个职务辞了才成。我可以在报纸上辟一个专栏,当专栏作家。”虽然话中更多的成分是对新闻出版工作者的鼓励,但也透露出他对官员辞职的认可。
随着改革的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党和国家对人才的高度重视,人才流动将会成为常态,也将推动党政机关人才流动。也许官员辞职的原因和去向各不相同,但若是能够突破“官本位”意识而去更适合自己的空间去发展,于公于私都有益。王振耀辞官是去做公益慈善事业,在官员自愿辞职仍属“另类”的当下,他能为事业而做出这个决定,更不容易,应得到理解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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