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风格大胆火辣的小S,最近遭遇“被家暴”。有媒体报道,她身上出现的各种淤痕,是老公的拳脚所致。
都说浙江人脾气比较温和,其实,家庭暴力在一定范围内也比较严重。
昨天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听取关于《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
最近3年,每年有关家庭暴力的信访占全部信访的14.5%。
全省每年接处家庭暴力案件报警2万余件,也就是说,平均每小时就会接到2起家暴报警。
家暴不是指简单的殴打
条例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深度解读:过去,人们往往把殴打、辱骂等行为视为家庭暴力的全部。其实,性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等也属家庭暴力的“成员”。
如频繁侮辱、谩骂对方;一方生病后,另一方就背弃;一方提出离婚,对方不依不饶,丧失理智;离婚后,还想控制对方,干预对方恋爱或再婚,甚或实施性暴力等行为……
每个县要成立反家暴委员会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或确定相应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本地区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
深度解读: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孝琳说,因为各地情况不同,县级政府可以专门设立这样一个机构,也可以指定妇联等相关机构开展工作。
合作,力量才大。有了这么一个机构,就可以把相关单位联系一起,一旦有问题,大家都可以帮忙解决。
警方及时介入家暴
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涉及家庭暴力的报案纳入110报警服务受理范围,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予以制止,并制作处警记录。
深度解读:嵊泗是个海岛,居民不多,民警小孔说,有对夫妻,老公捕鱼生意不好,脾气差,每天把怨气撒在老婆身上,逼得老婆出走在饭堂烧饭,孩子也不管了。女的几次报警,民警只能一次又一次调解。小孔有点无奈,遇到这样的报案,挺难管,因为管辖不明确。
以前,家庭暴力被视作家务事,只是在上升为刑事案件时,警方才介入,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今后,警方将会第一时间出手相援:
情节轻微的,可以调解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条例规定: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案件时,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已经发生家庭暴力或者存在现实而迫切的家庭暴力危险的,可以依家庭暴力受害人的申请,依法作出民事保护裁定。
被申请人拒不执行民事保护裁定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度解读:其实,从2008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就在全国范围确定部分法院试点实施民事保护裁定制度。去年,温州发出全省首张“人身保护令”。
季某与丈夫因琐事争执,感情逐渐恶化,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说丈夫经常电话威胁、谩骂,曾砸坏她娘家的东西,殴打她和她的母亲,并提供了报警回执单、照片、病历等证明。她向法院提出申请,最终得到有效期3个月的“人身保护令”(有两种,紧急裁定有效期15日,长期裁定有效期3个月至6个月),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这对季女士来说意味着什么?法官说,如果季女士的丈夫再对她施暴,比如出现打骂她、威胁她及控制她等行为,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法院向季女士丈夫所在地的警方和街道办事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监督他是否履行。
根据家暴草案,受害人要搜集证据,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帮助;医疗机构接诊受害人时,诊疗记录也可以成为证据。
(都市快报 见习记者 黄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