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2日讯7月29日,温岭市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陈云进提起公诉。
今年5月5日晚,温岭市石塘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陈云进饮酒后驾驶私家车,从松门镇商港酒店经林石线驶往松门瑞金小区,途经松门镇松南村路段,与抱孩子的行人李和碰撞,李和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其怀抱的儿子受轻伤。
事故发生后,陈云进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车逃离现场。5月6日早晨6时左右,陈云进到温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据认定,陈云进负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陈云进违反道路交通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碰撞行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云进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据此,行政机关公务员只要依法被判处刑罚,不管是实刑还是缓刑,也不管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都要给予开除处分。据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