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改进和完善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激励和管理监督等四大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近,市委结合我市干部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了《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宁波市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昨日,市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对此作了全面解读,同时通报了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十方面主要任务。
着力健全完善干部工作四项机制
【要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激励和管理监督四项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思路:以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着力解决干部人事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激励和管理监督机制,努力形成具有宁波特色的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激励和管理监督四项机制,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也是深化改革的着力点和切入点。
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
【要点】到2012年,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一半以上有三年以上基层领导工作经历
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是保证党政领导机关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战略举措,是改变当前领导机关干部队伍来源结构性缺陷的迫切需要。《实施意见》强调坚持在基层实践中锻炼提高干部,完善干部挂职锻炼的措施和方法,每年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到重点工程、艰苦地区、复杂环境、急难险重岗位和基层一线锻炼;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力度,提高市、县两级机关面向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考录公务员的比例,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从优秀乡镇(街道)干部中选拔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继续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团委负责人,建立市级机关定期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干部制度。并提出到2012年,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有三年以上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应在一半以上;市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力争有三分之二以上。对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