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生态环境体系
7、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确定不同地区的功能定位,实施生态环境分区、分类保护,加快推进生态屏障建设,重点加强四明山区域和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东钱湖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重点开展饮用水、河流、湖泊等水环境保护与建设,严格保护饮用水源,禁止从事污染水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推进“千里清水河道”工程,深入开展小流域综合整治,治理水土流失和农村河道污染。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保护海洋岸线和滩涂资源,开展增殖放流,建设“海洋牧场”,严格控制污染物向海域排放,遏制近海海域生态环境恶化势头。深入推进“森林宁波”建设和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有计划地推进山区林相改造和宜林坡地的退耕还林,积极发展碳汇林业,大力发展生态公益林,2015年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400万亩。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监督落实矿产资源开采环保前置审批制度、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推进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开展土地污染情况调查,加强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扩大商品有机肥使用面积,逐步改善土壤状况。重视地下水资源管理,规范地热采集,加强对地下水位和水质监测,防止出现严重地面沉降及地下水资源污染问题。加强外来有害入侵物种的防治和生物安全管理,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8、加强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推进清洁空气行动,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废气的专项整治。实施全社会用煤总量控制,确定工业原煤消耗上限,加强燃煤污染防治,减少煤烟型污染。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严格实施机动车排气监测和分类标准管理,建立机动车尾气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疏港车辆专用通道。加强化工、冶炼、建材等废气排放污染严重行业的管理和整治,广泛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焚烧等综合治理。严格实施建筑施工规范,控制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全面启动对Ⅴ类和劣Ⅴ类重点水功能区的整治工程,继续巩固姚江治理成效,深化以甬江流域为重点的市域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城区截污纳管和城市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境外引水,全面改善城市内河水质。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继续推进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电子废弃物、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等有害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社会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率。严格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管理规定,妥善处置历史遗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格管理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娱乐餐饮业噪声、烟花爆竹燃放噪声,扩大低噪声路面和城区铁路、快速通道隔声屏障覆盖面。加强光热、辐射污染监管。
9、建立预警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生态安全监测系统,在生态敏感地区建立固定观测点,全天候实时监测生态质量变动状况,完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全面安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价水平。建立完善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加快农村和海洋自动气象站建设,重点加强台风、暴雨、风暴潮、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和风险评估,完善赤潮、酸雨等环境污染事件、动植物疫病、地质灾害、森林灾害等预报预警系统,避免和减少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建立完善生态安全应急处置系统,强化信息网络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应对灾害性天气、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生物灾害的防控体系,提高生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建设生态文化体系
10、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内容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范畴,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课程,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全民教育、终身教育的重要内容,发挥各类学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促进生态文化知识的持续传播。加强对企业、城乡社区等基层群众的生态文明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大力培育生态文明道德,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入手,制定和实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道德规范,促进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的形成。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加快形成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优秀典型,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和事予以曝光,逐步形成善待资源环境光荣、滥用资源环境可耻的风气。
11、建设生态文化载体。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传播生态文化的功能,使之成为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加强生态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植物园、海洋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建设和管理,使之成为承载生态文化的重要平台。保护和开发生态文化资源,在生态文化遗产丰富、保持较完整的区域,建设一批生态文化保护区,维护生态文化多样化。加强生态文化研究,形成一批生态文明研究成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和思想支持。鼓励创作一批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弘扬生态文明正气的文艺作品,满足社会对生态文化的需求,不断增强公众的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
12、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国家级生态市和国家级、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积极建设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落实创建责任制,形成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创建的崭新格局。制定完善符合市情的绿色创建办法,大力推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形成人人自觉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中国水周”、“中国植树节”、“全国土地日”、“浙江生态日”等纪念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发展壮大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党员干部、大中小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形式多样的环保绿色活动。积极引导民间环保组织发展,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在环保宣传、环保监督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