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德加小区。业主委员会说,他们为改善小区的环境付出了不少努力。
-记者对话
前业委会主任:“我绝对没有拿回扣”
昨天,记者联系到当时买理财产品的前业委会主任李老师,问了他几个问题。
记者:当时在银行办理手续时,知不知道这笔钱是用来买理财产品的?
李:知道。
记者:那知不知道买理财产品是有风险的?
李:银行当时说风险较小,比存活期收益多,就买了。
记者:那为什么不存一年或几年的定期存款呢?
李:存定期了,万一小区有个急用钱,那怎么办?居民众口不一,存一年了,他有说法,为什么不存两年?存两年了,他又问,为什么不存一年?这个搞不好的,居民永远有借口指责我们。我们这样也是为了有更多的收益。
记者:有业主说,买理财产品,你拿了银行几万元的回扣?
李:绝对没有!我们业委会都是清清白白的,我做了这么多年业委会主任,两袖清风,一尘不染!
我随后又问了银行的方行长同一个问题:买这么大宗的理财产品,李老师有没有回扣?
方行长说:“绝对没有!我们是大银行,操作很规范的,是靠品牌和信誉赢得客户。”
银行行长:理财产品有风险,但比较小
那么,这个理财产品,到底有没有风险?风险有多大?
方行长说,任何一个理财产品都有风险的,只不过风险有大小,李老师办的这个“四周滚动型”理财产品,就是说今天提出取钱要求,四周(28天)可以拿回本金和收益,这是一种相对风险较小的理财产品。
方行长证实,从2009年6月30日至2010年3月9日(3月10日后,业委会把这笔钱改为提前一天可提取的理财产品),收益5.5万多元,这笔钱连同本金,都在这个业委会账户里,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提取过。
(注:据我们了解,这种“四周滚动型”是这家银行固定期限超短期理财产品中的一款,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等投资管理工具,确实属于“投资风险低,客户本金较安全”的品种,但并不等于完全没有风险。)
-律师说法
不属于挪用资金,但多少对业主构成侵权
受业主之托,业委会代管这笔巨款,是否有权购买理财产品?这是不是属于挪用资金?
昨晚,咨询了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廖志松律师。
廖律师说,首先,这笔钱是以业委会的名义购买的理财产品,且收益也在这个账户,没有提取,不构成挪用资金问题。
但从理论上讲,这笔钱作为业主的共同财产,使用时应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业委会在使用这笔钱时,有责任告知业主,或召开业主大会商讨。
在没有事先约定这笔钱如何代管的情况下,业委会购买了理财产品,而且现在看来也没有给业主构成财产损失,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
但这又或多或少对业主构成侵权,如果召开业主大会,经多数业主同意,可终止这笔款项使用。
业委会主任:谁都可以指责我们
昨晚,又联系到德加公寓第三届业委会主任何小卉。
何主任说:“我们刚刚集体辞职,业主大会还没召开,也没有新的业委会,现在小区处于真空状态。”
关于集体辞职,何主任谈了两点:
1.业委会地位尴尬,原来想只要有一片热心就可以了,大家都是小区业主,遇事好商量的,现在看来,光有热心远远不够,业委会不可能把所有小区的公共事务都搞个投票,征求大家意见,比如修游泳池漏水,花了7000多元,但只要业委会一做,肯定有业主质疑。
2.业委会成员个人尊严没法保证,谁都可以指责你的不是,有时候甚至是谩骂,而业委会成员又要保持克制,忍气吞声。
“本来我不想接受采访的,但为了业委会的生存状态,还是忍不住要说几句,其实大家都是业主,就不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谈吗?”(据都市快报 记者 岳海智 摄影 时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