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5日讯昨天,衢州市委原常委,巨化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叶志翔及其妻子黄巨英涉嫌受贿罪,被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9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查处其他案件中发现了叶志翔涉嫌犯罪的蛛丝马迹,案件由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叶志翔、黄巨英夫妇涉嫌受贿罪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53岁的叶志翔在巨化集团工作27年,曾先后任巨化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03年至2009年,任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9年8月24日,叶志翔被省人民检察院刑拘,同年9月9日被依法逮捕。叶志翔的妻子黄巨英今年50岁,系巨化集团电石厂内退职工。2009年8月25日,黄巨英被省人民检察院刑拘,同年9月8日被依法逮捕。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02年至2009年间,叶志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40万余元、港币70000元。其中,黄巨英参与共同受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8.9万多元。
2005年至2009年间,经营海鲜生意的王某某为获得叶志翔的关照,并感谢叶志翔为其在巨化公司海鲜业务、化工产品购销以及为其儿子工作安排等事项上的帮助,先后6次通过黄巨英送给叶志翔财物共计人民币50万元,黄巨英在收受财物后均告知了叶志翔,并向叶志翔转达了王某某要求为其儿子在巨化公司安排工作等请托事项。
2005年底至2008年间,衢州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某为获得叶志翔的关照,并感谢叶志翔在废料洗矽铁、包装桶、硫酸铵购销业务上的帮助,先后4次通过黄巨英送给叶志翔财物共计人民币45万元,黄巨英收受后均告知了叶志翔,叶志翔同意收受。
案发后,叶志翔、黄巨英退出赃款、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3.5万多元、港币78730元。
巨化集团公司是浙江省最大的化工基地,此前,该公司多名高管因受贿等被判刑。
据温州都市报 汪伦 吴祖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