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5日讯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向来被视为“欢喜冤家”,两者之间的关系可谓“剪不断,理还乱”。鹿城区南浦街道办事处正试图改变这种尴尬状况,昨天召开动员大会,将在本月请万名业主给物业打分,对排名末三位且在80分以下的物业公司给予相关处罚。
六成业主因对物业不满而拖欠物业费
南浦街道现有9万多常住人口,53家物业公司进驻各居民小区。“物业公司良莠不齐,能和业主处理好关系的只占小部分,不少业主对物业抱怨多多,采取不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予以抵制。”南浦街道办事处主任张维凯称,据他们调查,南浦街道的六成业主拖欠物业费。
一些业主代表认为,物业公司只收钱不干事,对业主的呼声置之不理。龙居住宅区住户李定珍称:“小区建好七八年了,到现在连绿化都没搞好。”
物业公司代表也有“苦水”,他们认为自己的工作得不到业主的支持,如物业对春秋社区冬宁组团进行封闭式管理,但部分业主为图方便,将大门的锁砸坏了十几次。
业主打分占评定分数的80%
南浦街道办事处计划在8月份抽取万名业主,采取表格打分及座谈会的形式,对前一阶段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打分形式为满分100分,年终再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业主的打分占评定分数的80%,街道主管科室、辖区职能部门、社区干部和业主委员会的评议占总评分的20%。
张维凯介绍,对年度考核90分以上(取前10名)的物业公司,街道办事处将给予表彰。考核80分以下(取后3名),取消区级年度评优资格,并由鹿城房管分局给予批评,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向上级部门建议不予年审或降低其从业资质。今后计划每年进行一次打分,促进业主和物业形成和谐的关系。
“原先我们对物业管理也有督查,也有类似的奖惩措施,但我们毕竟是局外人,无法全面倾听到业主的声音。”南浦街道办事处市容管理科科长毛进敏称,让业主直接给物业打分,能更客观、更直接反映业主的真实心声,有利于今后的监管工作。这项工作量多面广,现在才开了个头,需要得到众多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支持和配合。
分数不能作为更换物业的依据
昨天参加动员大会的不少业主们说:“打分后,小区物业公司如果是末三位,我们会召开业主大会表决,要求更换物业。”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建胜认为,打分只是民意调查,不能作为更换物业的依据。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在合同期限已满或物业公司违约的前提下,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须召开业主大会,超过2/3业主同意,才可更换物业公司。
安居物业春秋管理处主任陈碎山认为,让业主给物业打分,对物业工作肯定有督促作用,但希望打分不会成为业主泄愤的途径,期待业主能理解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大家都能换位思考。
鹿城房管分局副局长谢建武称,南浦街道大规模地组织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打分评定,此举在温州市开了先河,在其他城市也不多见,它搭建了物业和业主沟通的桥梁,具有借鉴意义。据温州都市报 记者 胡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