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提请的《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获省人大批准。新《条例》加大了对尾气超标车辆的处罚力度,违规上路并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车辆,将有可能被处以最多2000元的罚款。
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处副处长祝斌透露,《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因为有法可依,届时,市环保部门将高频率地联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马路上对机动车进行随机抽检,加大监督。
排气污染每周都会随机检测
《条例》明确规定,杭州市及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不同类别机动车的排气污染程度,对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同行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
祝斌说,联合交警部门进行排气污染抽检从2000年就已开始,而《条例》正式实施后,次数和频率将大大增加。“每周都要检测,每个路段,任何卡点,都会出现,让机动车主防不胜防。”
《条例》规定,如在抽检中发现驾驶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交警部门将直接扣留行驶证,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后,再发还。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将处以500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机构对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抽检,或者在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检、排气检测中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处以200至1000元不等的罚款。
“我们也不是盲目罚款,主要是希望车主们改好,所以对未在限定时间内整改的车辆,才会处罚。”
新车入户,门槛抬高
这次制定的《条例》抬高了进杭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门槛,《条例》规定,凡新购或者外地迁入的机动车需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符合本市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方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如今,杭州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机动车辆必须达到国Ⅲ级以上排放标准。也就是说,今后没有达到杭州规定排放标准的车子,将上不了杭州牌照。同时机动车年检时,必须通得过尾气检测,获得新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后,才能继续上路。
机动车销售商面临多重监督
《条例》规定,销售没有污染排放合格证明资料的机动车,或者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机动车的机动车销售单位,将处以5000至30000元不等的罚款。
根据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处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杭州市区的机动车检测合格率稳定在85%左右。
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处监察科科长于群透露,杭州的汽车经销商们今后将面临双重检查。“首先是和工商部门的联合检查,还有更厉害的,是我们环保部门的单独检查。”
于群所说的单独检查,是有针对性的。例如,发现某种型号的车子尾气超标行为很多,便会对经销该车的单位进行抽检。“如果没有污染物排放合格证明资料,就会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