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8月6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新出台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提出,发展多层次住房租赁市场,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政府定价,要充分考虑到租房者的支付能力。
住房一直是百姓较为关注的问题。浙江省发改委不久前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的报告显示,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势头初步得到遏制。但是不可否认房价依然是处于高位。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完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重点,浙江省决定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省政府在新近发出的通知中指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各地要综合考虑建设和运营成本、供应对象支付能力、市场租赁价格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租金标准。
而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由市、县(市、区)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布。
浙江省政府指出,新建公共租赁住房要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非成套住房。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高层住宅可放宽10平方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