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9日讯近日,三门一个村的24位村民和另一位村民对簿公堂。这么多村民大动干戈地打官司,为的是8双象牙筷。
这个村叫陌更村,位于三门县亭旁镇。在村里,芦姓是大姓,而这8双象牙筷,跟这个家族的历史有点关系。
为筷子起纠纷
从去年开始,原本和睦相处的芦氏族人之间发生了冲突,一边是芦贤国等20多个族人,另外一边是芦方明一家。
芦贤国等人说,这8双象牙筷是祖上传下来的,在族人看来非常珍贵。按照祖宗传下来的规矩,这8双象牙筷一直由芦氏族人轮流保管,共同使用。每年的清明节,族人们一起吃清明酒,保管者将筷子拿出来,供大家欣赏。1991年,当时的村委会主任芦方明被推选为新一任的象牙筷保管人。
按照芦贤国一方的说法,去年芦方明制造舆论,说象牙筷保管了20年后,就归他所有了。因此,他们多次要求芦方明拿出筷子,但芦方明始终不肯。
今年春节,为了这8双筷子,双方还发生了打架事件。
为什么芦方明不肯拿出筷子呢?芦方明说,他和芦贤国等人虽然有着共同的祖先,但这象牙筷只是他们一家的祖传遗产,并非双方老祖宗传下的共同财产。
法院驳回起诉
今年6月底,芦贤国等人把芦方明告上三门法院。8月3日,三门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上,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处筷子归原被告共同所有,并由原被告双方推举一人进行保管。被告方认为,象牙筷属于芦氏族人共有的说法缺乏证据,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应该由法院来受理,也不应该由法院来确定象牙筷保管人。
另外,被告方还提出,目前芦氏家族的后代至少有几百人,而起诉的原告加上被告才20多人,要打这场官司,就该让所有的芦氏后代都参加进来。
最后,法院认为原告方提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
法官的话
法官在庭上说,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起诉的裁定,并不是在象牙筷的归属等问题上认可被告方的主张,而是鉴于法律的相关规定,法院不应该受理这起案件。
“你们为这8双筷子而大动干戈,你们的老祖宗肯定也不愿意看到。”法官最后说。
据台州晚报 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