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和初选评价、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选拔。
(一)公开报名。报名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对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和2005年以来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二)资格审查和初选评价。经资格审查,如果某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该职位不进行竞争性选拔,已报名人员可转报其他职位。在资格审查基础上,根据竞争性选拔干部初选评价指标体系,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时间、领导岗位经历、相关性岗位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挂职锻炼、进修培训、年度考核、荣誉等方面情况,通过量化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报考市直单位领导职位的,每一职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50名以内的,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0名(不足的,按实际人数)为笔试入闱人选;51至100名的,从高分到低分取前40名为笔试入闱人选;100名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0名为笔试入闱人选。符合报考条件、表现特别优秀、实绩特别突出的人选,可直接进入笔试。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基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和案例分析,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理论知识,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工作由全市统一组织,时间定在8月22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取前6名为面试对象。同一职位公开选拔2名以上人选的,可以酌情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测试内容包括分析决策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专业工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按百分制计分。面试工作根据全市统一要求,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组织,时间定在8月29日。
(五)组织考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每个职位取前3名为考察对象。同一职位公开选拔2名以上人选的,可以酌情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全市统一要求,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组织。
(六)决定任用。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任人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正式任命或提名,委任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如目标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
四、报名方法及其他事项
(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考市直单位领导职位、市直单位管理的副处级领导职位和国资企业副职职位及奉化、宁海、江北、镇海、鄞州等县(市)区委管理领导职位的,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1日至1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13日至16日,报名人员须登录相关网站,选择“竞争性选拔干部”栏,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打印《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
报考市直单位领导职位的,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挂职锻炼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05年以来的各类综合性荣誉证书、进修培训和年度考核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3张。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报考市直单位管理的副处级领导职位和奉化、宁海、江北、镇海、鄞州等县(市)区委管理领导职位的,现场确认须携带的证件和资料见该单位简章。
(二)现场报名。报考余姚、慈溪、象山、海曙、江东、北仑等县(市)区委管理领导职位的,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携带的证件和资料见该县(市)区简章。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和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根据职位管理权限负责解释。市本级咨询电话:8月12日前为87182881、87182869、87182859、87182816,8月13日至16日为87112146,各县(市)区相关咨询电话详见附件。查询和报名网站:东方党建网(http://www.dfdj.gov.cn)、宁波市政府网(http://gtog.ningbo.gov.cn)、中国宁波网(http://www.cnnb.com.cn)、宁波人事编制网(http://www.nbrs.gov.cn)、宁波考试网(http://www.nbks.net)。本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87182825或12380,电子邮箱:nbxswm@163.com或12380@zzb.dfdj.gov.cn。
宁波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