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0日讯始丰溪自西向东贯穿天台县,是该县最大的溪流,境内流域面积1111.54平方公里,水面面积8.3万亩,日平均水温17.9℃,其中4-11月份日平均水温为21.8℃,非常有利于鱼类生长。
自1996年天台县渔政站成立以来,每年都会对始丰溪等主要溪流进行增殖放流,来保护和恢复始丰溪的渔业资源。截至目前,共放流蟹苗710万只,蟹种2050只,香鱼、鲴鱼、冬片鱼、鲤鱼、鲫鱼等近600万尾,并在里石门水库移植小银鱼受精卵900多万粒。
“每年的冬春季节和夏季,我们都会在平桥镇、街头镇等地进行增殖放流。”天台县水利局渔政站副站长陈睿说,“目前,始丰溪内拥有花鲴、石斑鱼、黄尾密鲴、将军鱼等二十多个溪流性鱼类。”
增殖放流,不仅使由于兴建滑坝,致使回游性鱼种无法自行繁殖的现象有所改观,鱼类资源逐步得到恢复,局部水域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也增加了捕捞渔民的收入,带动休闲旅游产业的发展。陈睿告诉记者,现在沿始丰溪垂钓队伍迅速扩大,城东湖、南门大桥、始丰溪二桥等地,夏季时节垂钓的居民最多时可达百余人。
同时,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渔业行为,也威胁着始丰溪流里的渔业资源。
“傍晚或晚上的时候,来河边用电瓶捕鱼器捕鱼的人会比较多。这些捕鱼者大多是从其他地方过来的,捕鱼时一看到有人过来,他们就会马上转移阵地。”日前,记者走访了始丰溪一带的附近居民。家住溪边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最近几天,他就经常看到有提着自制的电瓶捕鱼工具,在夜色的掩护下,来到河边捕鱼。
记者从天台县渔政部门了解到,为了禁止违法渔业行为,他们曾在始丰溪内划定禁渔区,只有持渔政部门发放的证件,才能在该区域定时捕捞。但是,非法捕鱼现象还是屡禁不止。陈睿说:“非法电捕鱼现象存在已久,我们也有专门的巡逻人员,对始丰溪进行定期巡查。一般情况下,我们主要是接到群众举报后,赶去现场,一旦发现非法捕鱼者,我们将没收其作案设备,并作出罚款等处罚。”在巡查日记本上,记者看到,每年的6-9月份是非法捕鱼的高峰时期。
根据我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那么如何有效的减少非法捕鱼现象?陈睿告诉记者,由于电捕鱼者作案工具简单,灵活性较强,很难管理。“不过要想根治非法捕鱼现象,必须得多管齐下。除了增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外,还需加强宣传,提高人们的护渔意识。目前雷峰乡、街头镇等多个乡镇居民,自发组织护渔小组,保护渔业资源。”
据台州晚报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