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2日讯现年22岁的令狐昌发,是在临海打工的贵州人。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期间,被告人令狐昌发在明知被害人郭某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带回老家“结婚”,导致女孩怀孕。8月10日,临海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9年12月12日,被害人郭某的姐姐因和父母发生争吵,一气之下带妹妹离开在椒江的住所,并和以前在同一个厂工作过的令狐昌发联系,要求他帮她们另找一份工作。后来,3人在临海的一家工厂找到工作。之后十几天,令狐昌发和郭某在自己的宿舍里发生了性关系。后来,令狐昌发又带郭某回老家过年,并在当地举办了结婚仪式,并导致其怀孕。
今年3月17日,两人从贵州回到椒江,令狐昌发被郭某的母亲抓住,带到派出所。而在令狐昌发被公安抓获前,他并不知道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会构成强奸罪。最终,令狐昌发获刑8年,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代价。
据台州商报 陈涵轶 徐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