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2日讯在嘉兴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日前首次召开的行政处罚公众评审会上,区城管执法局请公众评审团对城管近期处罚无照经营的案例进行评议裁量。
“公众评审团的建议、意见,是行政处罚的重要参考依据,公众评审团若有不同意见,城管执法部门将重新研究处罚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评审团成员通报最终处罚结果。”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去年,根据南湖区纪委监察局关于“规范自由裁量权,打造执法品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区环保局首创环保行政处罚公众参与机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公众评审团,参与环保行政处罚评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好评。今年,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南湖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法制办,召开了全区行政处罚公众参与工作推进会,将公众评审团制度推广至各行政执法部门,特别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如环保、城管、安监等单位,营造宽松和谐的执法环境,开创“阳光执法”新模式。
“实行公众评审团制度,首先要保证公众评审员评选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南湖区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首先,我们向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发出邀请函进行组织推荐,同时,联合本地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评选出的代表,还要在主要新闻媒体和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据了解,行政处罚案件公众评审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至2次。评审前一天,随机抽取5位评审员,作为该次评审团成员。
“这样的公众评审会做法很好,不仅增加了执法的透明度,也让我们普通市民能有机会了解并参与其中,让公众更充分地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行使职权。”首次参加公众评审的某公司管理人员郑剑告诉记者。
嘉兴日报 记者 郑炜君 见习记者 郭晓东 通讯员 徐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