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8日讯甬城天然气销售价格部分调整。笔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据甬价管【2010】77号文件批复,从8月15日起,宁波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原先的每立方米3.4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85元,居民用户用气价格继续保持每立方米2.8元不变。
据悉,天然气于2006年登陆我市后,价格有过四次调整。其中,最近一次也是最大一次调整出现在今年7月。浙江省物价局出台文件称,为疏导气源价格上涨矛盾,决定从7月15日起提高天然气销售价格,浙江省各城市的门站和燃气电厂受气价格每立方米均提高0.33元。
由于此前已经通过自身内部挖潜消化了三次调价,这一次大幅度的调价使兴光公司倍感压力,天然气进价与销售差价已远远不够维持管道建设、运行维护等成本,迫不得已决定调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对于居民用气价格,兴光公司表示暂不考虑提价。据悉,经过大规模气种转换和老小区改造,目前宁波天然气居民用户已达30万户,用气量占6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