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8日讯8月16日,秀洲区法院王江泾法庭受理了一起罕见的离婚诉讼:因结婚时老公使用了假身份证,一女子称自己的婚姻是无效婚姻。
这名女子姓吕,她和邓先生于1999年6月24日登记结婚。婚后,吕女士发现夫妻俩性格不合,但碍于父母的压力,仍勉强维持夫妻关系。2000年6月8日,吕女士产下一子,但孩子的到来并没有改善他们之间的关系,她与邓先生甚至开始互不理睬。2008年6月,邓先生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也再没和家里联络。
面对名存实亡的婚姻,吕女士想到了通过向法院起诉与邓先生离婚。在准备起诉材料的过程中,吕女士到公安机关查询了邓先生的户籍信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根据结婚证上邓先生的身份证号,竟然“查无此人”,而输入邓先生的姓名查询,在王江泾镇及邓先生老家江苏盛泽也没有任何相关信息。显然,邓先生与吕女士结婚时,使用了假身份证。
如今,吕女士向秀洲区法院起诉,要求宣告其与邓先生的婚姻无效。
据南湖晚报 通讯员 秀舟 记者 钱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