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9日讯一个月前,贵州人龙从流拖家带口地来到宁波打工,不幸的是,钱还没赚到,8岁的独生子却溺水身亡了。
悲痛之余,龙从流发觉有些不对劲,对于孩子的火化费,殡仪馆和医院各收取了一份。
昨天,他给本报热线打来了电话,他搞不懂,火化费为什么要收两份。现在,他想带着儿子的骨灰回贵州老家,但身边一点钱都没了,他希望本报能帮忙拿回医院收取的火化费。
孩子不幸身亡
殡仪馆和医院都收取了火化费
7月7日,龙从流8岁的儿子去河边游泳时溺水,被人救上岸后紧急送往鄞州医院,当晚又转院至宁波市妇儿医院,孩子在医院抢救至第二天凌晨,还是不幸身亡。
7月13日,悲痛欲绝的龙从流结清了儿子在妇儿医院抢救、保存和委托火化的费用共6000多元,叫来了宁波市殡仪馆的车,把孩子送到了殡仪馆。可接下来的事,让龙从流有些不解。
“殡仪馆的人跟我收取火化费。”龙从流拿出了妇儿医院的消费清单,上面也写了火化费一项,收费是278元。他说,他当时身上只有200元了,只好向弟弟借了120元,交上了殡仪馆的火化费320元。
“当时孩子走了,我非常伤心,没有心情理会这件事。现在我要把孩子的骨灰带回老家安葬,我在宁波才了干了4天活,办了孩子的后事,一点钱都没有了。”龙从流说,既然医院和殡仪馆两张单子上都有火化费一项,就想问下这个钱能不能拿回来。
医院可凭发票
退还火化费
昨天,记者就此事来到了宁波市妇儿医院,找到了开清单的值班医生吴军华。
吴军华看了收费清单后回忆,当天的费用单的确由他开出,但尸体料理费和火化费并不是由他负责。
另一位值班医生郭医生说:“当时我们开出死亡通知书时,问龙先生要不要火化,他说要,在医院死亡的7—12岁的小孩单独火化是278元一人,由我们太平间工作人员帮忙联系殡仪馆。”
说着,郭医生找出7月13日孩子舅舅的委托火化签字单,记者看到,的确有龙先生表弟的签字,要求医院单独火化。
郭医生说,开出死亡通知单的时候,需要家属先付清全部费用,因当时龙先生的家属的确委托医院火化,所以加上了278元火化费。但可能是沟通不畅,医院已经答应联系殡仪馆单独火化了,但龙先生在7月14日带走了小龙的遗体,并自行送去了殡仪馆。
吴医生和郭医生说,只要龙先生拿出发票单,就可以到医院取回这278元火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