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9日讯昨晚6时10分许,温州市区双南线下桥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将前方行驶的摩托车撞飞,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入院。交警部门调查发现,轿车驾驶员腾先生之前在永嘉楠溪江游泳,而后驾车行经市区双南线下桥路口,突然前方行驶的一辆摩托车为了避让行人,紧急刹车停了下来,腾先生也随即猛踩刹车,岂料穿着拖鞋的脚刹车打滑,车辆随即追尾,撞上了前面的摩托车。
开车穿鞋有讲究女司机违章挺多
昨晚8时许,在市区大南门路口,交警设起卡点,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一辆红色奥迪轿车的女驾驶员下车时,穿着一双黑色拖鞋,交警问她为何穿拖鞋开车?她却反问道:“穿拖鞋不能开车吗?我都穿了十几年了,技术好,没关系。”交警告诉她,拖鞋刹车踏板踩不实或脚底打滑,会酿成交通事故。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不得赤脚、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交警对她处50元罚款。
之后,另一辆轿车的女司机穿着一双高跟拖鞋,细细的鞋跟足有五六厘米高。该女司机说,穿高跟鞋是为了搭配衣服的需要,其实平底鞋后备厢里也有,一时图方便就没换。
在昨晚的整治行动中,交警共对50余辆车子进行了检查,其中男性开车的20余辆,女性开车的30辆。结果发现,有两成男性穿拖鞋开车,而女性开车穿拖鞋、高跟鞋的数量达到24人,比例高达8成。
鞋跟增加一厘米刹车力度减一分
检查中,有不少女性司机提出质疑:“我不但不觉得危险,反而觉得穿高跟鞋开车更方便,因为车的离合器、刹车、油门都有一定高度,而高跟鞋的跟儿正好填补了这段高度,所以踩的时候感觉更方便了!”
真的是这样吗?交警做了一个鞋跟力学说明:司机是用前脚掌踩踏制动板(刹车)的,穿不穿高跟鞋,力的方向一般不会变,可发生改变的是力的大小。按照公式“力矩=力×力臂”,力矩一定的情况下,穿高跟鞋,会让力臂增加长度,施加的力度就会随系数减少。所以鞋跟增加一厘米,刹车力度就减小一分。也就是说,穿高跟鞋踩刹车的时候,力度比平跟鞋小,刹车无法踩实,刹车距离会变长,尤其在紧急制动时特别危险。此外,在紧急刹车时,高跟鞋非常容易出现歪扭,如果鞋跟卡到刹车的制动踏板下面,将导致刹车不灵。同样,穿拖鞋开车踏板难踩实或脚底容易打滑,也存在安全隐患。
交警提醒,喜欢穿拖鞋、高跟鞋的司机,应在车里放一双平底鞋,开车的时候换上平底鞋,但切忌把换下的拖鞋摆放在驾驶座下或旁边,妨碍正常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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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起19人死亡的
交通事故与拖鞋有关
2005年8月23日20时许,深圳市龙华锦绣幼儿园司机李某在驾驶幼儿园中巴车时为躲避自行车而高速冲上人行道,致使19人死亡及车辆、部分道路设施损坏,酿成了当时深圳建市以来最大的一起恶性交通事故。
肇事司机李某在被刑拘后,对造成如此多人伤亡感到非常痛苦。据警方调查发现,李某在事发时脚上穿的是拖鞋。据了解,整个事故时间前后不到10秒,而司机要调整自己的脚来踩刹车大约需要四五秒钟。同车的幼儿园老师称,在撞上第一个人后,司机李某脚底打滑,无法及时踩住刹车,只能乱打方向盘。
据温州晚报 记者 雷忠诚 通讯员 潘献照 方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