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的手臂被打成了这样。
浙江在线08月28日讯“为什么我自己带了游泳圈来游泳,你们还要收费20元?”前天下午,温州永嘉县楠溪江狮子岩附近,一名游客为不合理收费,与两名自称“管理者”的妇女起了争执。
刚好路过的两名温州网记者,随即上前采访此事。没想到,“管理者”拿起对讲机,又叫来了10多人,进而围攻记者。
“记者也一样,也要打”
昨天上午,温州网记者小应回忆了事发场景:
事发那天,小应和同事小万,去楠溪江流域了解网友举报的排污问题。
下午2点40分左右,路过狮子岩附近,看到一个出租游泳圈和竹筏的地方,一名游客和两名妇女正吵架。
走近才知,游客认为自带游泳圈也要被收费20元,这条规定实在太不合理。
小应就问那两名自称“管理者”的妇女:“为什么要收20元钱?”
其中一个较瘦的妇女说:“这江是我们村里人承包过来的,我们就是要收的,不用问为什么。”
小应正好看到这两个妇女背后的树上,挂了一个“自带游泳圈收费20元”的牌子,于是就稍撤几步,拿出手机暗拍。
那个较瘦的妇女看到了,就立即跑过来,让小应删除照片。小应拒绝了。
这个妇女后来拿起对讲机叫人。过了一会儿,10多个男子便围拢过来。
小应说,手机不能随便给你们,要看可以,打110叫警察过来。
小应亮明记者身份后,正想拿记者证,就听到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声:“都是你们乱拍照,等会又去投诉了。记者也一样,也要打!”
小应看情况不妙,悄悄挥手,暗示站在边上的女同事,赶紧溜出去报警。
这时,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几个男的冲上来,有人反扭了小应的手,有人掐住了小应的脖子,还有人朝小应背上一阵乱打……
小应说,有话可以好好说。但其中有一男子却说:“不要说了,再说就打死你!赶紧把手机里的照片删掉!”
被围殴之下,小应只好拿出手机,按他们的要求,删除了有关的音频、视频和照片。
民警赶到时,围牢小应的人还没散开。小应当场指认了刚才打人的几个,接着去了医院。
昨晚,除了多处被抓伤的左右手前臂,最痛的还是腰背部。医生已有了初步诊断,是“腰背部软组织挫伤”。
为何没有立刻传唤违法嫌疑人
小应说,简单处理伤势后,他和小万一起到岩头派出所做了笔录。不过,他俩迟迟不见打人者被带到派出所,“而现场,我都指认过的。”
直到晚上10点,小应一行离开岩头派出所时,警方说殴打记者的那几个人,还没找到。
对于这个问题,永嘉警方昨天下午发布的新闻通稿中,是这样提及的:
“由于该事件涉及收费问题,关系到村民的经济利益,村民的团结性很强,情况比较复杂,况且当时围观的村民很多,情绪十分激动。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恶化,出警民警没有立刻传唤违法嫌疑人,而是立即先将两记者带到永嘉县岩头镇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检查治疗,随后就案件展开调查取证。”
永嘉警方表示,事发当天下午,他们抽调了该局治安大队民警,配合岩头派出所联合调查这件事。
经调查,警方确定该案的主要涉案人员,为当地中年妇女陈某。
当晚11点40分,民警抓获了涉嫌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嫌疑人陈某。
警方的表述是,陈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想抢夺记者手中的手机删除照片,并与村民周甲(化名)、周乙(化名)一起,拉扯与推搡小应,致使小应双手及后背受伤。
昨天,永嘉警方依法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4天处罚。
尚未归案的周甲和周乙,警方正展开抓捕。
“自带游泳圈收费20元”规矩依旧?
昨天上午,事发的狮子岩风景区下日川村这段,已见不到“自带游泳圈收费20元”的牌子了。
虽然,江对岸,就有一块落款“永嘉县人民政府”的“禁止游泳”字样牌子,但一名坐在岸边收费台前、自称管理者的男子,却说“没关系,可以游。”
收费台旁,还堆着很多游泳圈,随时可租给游客,价格是20元一只。
“自带游泳圈下水,也要交20元的。”这名男子证实了一贯的“规矩”,说这里是很多人一起承包的,要交“管理费”的。
“管理费”交给谁?““我不清楚,你去问旅游局。”这名男子回答。
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李副局长解释,楠溪江下日川村这段,由楠溪江竹筏旅游总社(下称竹筏总社)和村里一起正规开发的旅游项目,主要是竹筏、皮艇等。后来确实承包出去了,承包组主要包括竹筏总社的员工和村民。
不过,楠溪江全流域本身就禁止下水游泳的,“没有哪个部门会审批游泳圈收费,更别说自带游泳圈也要收费了。”
李副局长说,之前他们也接到过投诉,一些承包组成员或村民,偷偷摸摸借游泳圈收费。“我们也整治过,但他们违法成本很低,往往停掉一段时间,又会抬头的。”
李副局长说,接下来,他们要与其他部门联手开展综合整治,对乱收费查处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