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30日讯义乌老板吴光明现在的心情,只能用追悔莫及来形容,做了一辈子生意的他,却栽在了自己一时而起的贪念上。
今年45岁的吴光明,在义乌市江东街道经营着一家钢管租赁行,平日里生意还过得去。2007年11月的一天,一个叫李小洪的年轻人带着一笔大单子找上了他。
通过李,吴光明与中天建设集团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为了从中天那里多捞点钱,吴光明与李小洪合谋,开出三张数目虚假的发货单,共计钢管3700多吨、扣件21万只。实际上,对方只收到2727吨左右的钢管。
2009年10月,吴光明无意中发现:李小洪他们已经撤出当初与中天合作建设的项目了。而他自己却一分钱没收到。
吴光明自以为手上有合同做“铁证”,就把中天集团起诉上了法院,要求对方归还要求租金及赔付违约金。不料,对方早已察觉了他虚开发货单的行为,并已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8月24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分别对吴光明、李小洪批准逮捕。
见习记者 胡倩 通讯员 洪美玲 斯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