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8月30日讯记者今天从省发改委获悉,浙江省刚刚公布的《关于创建浙江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经过3年努力,到2012年,浙江要创建100家左右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引导浙江服务业由“散兵游勇”时代,转向集聚发展。
近年来,浙江省服务业发展迅速,形成了许多服务业集聚区;但是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浙江省的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还处于成长起步阶段。
结合浙江省服务业的现状,《意见》指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省重点创建以下9类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物流园区、总部基地、科技创业园、创意产业园、软件与服务外包基地、商贸综合体、旅游休闲度假区、新型专业市场、综合性生产服务集聚区。
为了切实推动这9类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建设,《意见》明确要给予这些入选的服务业集聚区相应的政策倾斜,包括一次性的发展引导资金补助、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服务业引导基金和国债基金等;并对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鼓励发展的服务业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酌情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记者 夏芬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