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43,朱先生来电:今天(8月30日)凌晨,某先生和同事在一家饭店吃夜宵,当时饭店内座位很满,就安排他们两位在饭店外面一桌。
正当两位先生聊得起劲时,一阵瓢泼大雨,从头到脚把他们淋了个透,桌子上也一片狼藉。两人抬头看看,没下雨啊,再一看,三楼阳台上有人影。
这水是三楼阳台上的人泼下来的。
原来三楼住了个小姑娘,好像是80后,嫌他们聊天声音太响,影响睡觉,闷声不响,直接一盆凉水下来了。两个人被淋了,饭菜也不能吃了,他们认为这都怪老板,如果老板不把他们安排在室外,就不会出这样的事情了。老板也很委屈,安排在室外也是两位先生同意的,主要原因还是他们两个自己说话声音太大。最后协商不成,老板报了110。
记者严峰核实报道:事发地点在西湖区骆家庄。凌晨0点53分,文新派出所接到报警。
杨先生41岁,湖南人,在西湖区一家电玩店上班。
杨先生妻子说,老公上的是晚班,每天下午5点上班,夜里12点下班。
8月29日晚,老公夜里12点下班后,打电话给她,说老板请他们员工吃夜宵,可能晚一点回家。她说她以为老公会吃到一两点,没想到,不到一点,老公就回家了。
“我问他怎么这么早?他笑笑说,菜被姑娘倒上洗脚水了。我问怎么回事?他说他们桌子是露天摆的,在楼下。菜刚上齐,楼上女孩子嫌他们吵,哗一下,就把一盆洗脚水给倒了下来,他说,洗脚水都倒下来了,还吃什么吃啊?我笑话他,我说,身上都被姑娘浇洗脚水了,赶紧洗洗睡吧!”
其实,事情跟杨先生回家对老婆说的差不多。
当时,和杨先生一起去吃夜宵的有不少同事,他们去的这一家夜宵店,因为店面不靠小区主干道,有点偏,生意一般只做到十二点就关门的。
这一晚,老板正准备关门时,突然来了这么一笔大生意,老板也就接下了。
他们在外面摆了三桌。杨先生和一个男同事一桌。
两人喝了点酒,因为开心,嗓门渐渐大了起来。
“突然一盆水从天而降,我们身上、桌上都是水。”
待杨先生和同事发现,这水不是雨水,而是三楼人家有意往下泼时,他们和同事都站了起来,要走人,并拒付饭钱。
老板知道,三楼住的是姑娘,急了,便跑到三楼找那个泼水姑娘。泼水姑娘不理睬。
老板报了警。
民警去找姑娘,姑娘才肯下楼。
姑娘噔噔下了楼,对着杨先生他们先爆了个粗口,“你××的这么吵,还让不让人睡觉了!我泼了一杯水,又没泼一盆水!”
老板算了一下,已经上桌的三桌菜,共值900元左右。
昨晚,联系泼水姑娘,姑娘说,饭钱到现在还没人付,但她说,早上,她已经和老板谈过了,会好好处理这件事的。她一再申明,泼的是一杯水,不是一盆水!
文新派出所民警也说,是一杯水,不是一盆水!
据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