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中央继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工作后推出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今年5月,杭州市召开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根据当前实际,提出了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并确定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在昨日召开的全省加快公共租赁住房现场会上获悉,近年来,杭州市坚持“租、售、改”三位一体方针,大力推进和完善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危改房和人才专项用房组成的“六房并举”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保障性住房体系的“杭州模式”。
3年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建设
不少于120万平方米
据悉,我市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将用于解决“两个夹心层”(即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但暂无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以及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又无力购买商品住房的低中收入家庭)、大学毕业创业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居住需求。从而进一步优化我市保障性住房结构,推动保障性住房由“租售并举、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
我市目前已明确了2010-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建设不少于120万平方米的工作目标,到2012年年底,杭州市区已建、在建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将达到250万平方米以上。截至目前市、区两级已建、在建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已近130万平方米。
今年将确保推出房源600套以上
杭州市从2005年开始探索建立经济租赁住房制度,解决“夹心层”住房难问题。2009年12月在拱墅区半山田园地块开工建设了市本级第一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今年将完成项目工程量的50%,到2012年可全面建成并交付使用,届时可保障5000余户住房困难家庭。此外,我市还从已筹集的廉租住房房源中调剂了1230套房源,合计建筑面积7.52万平方米,用于公共租房配租。为解决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的住房困难,我市在2004年就出台政策,建设大学毕业生人才公寓。从2007年开始,市区每年开工两项公寓,即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寓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共计20万平方米。截至2010年上半年,市区已累计开工建设两项公寓近90万平方米。
今年,将在去年首次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共租赁住房的试点范围,确保推出房源600套以上,进一步规范准入条件设定、申请流程、后续管理等问题,调整完善租金定价办法。
选址地块地段更好满足“职住平衡”,
周边配套较成熟
为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今年我市在建设用地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在市区塘北、庆隆、蒋村、城东牛田、三里亭和花园岗等6个地块落实了约171亩土地,作为今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用地,上述六个地块可建公共租赁住房40万平方米左右,建成后可解决6000户左右家庭的住房困难。
这六个地块地段周边配套相对比较成熟,六个地块选址覆盖了城东、城西、城北,可以更好满足“职住平衡”的要求,降低保障对象的居住和生活成本。
注重户型结构功能,周边完善配套功能
从昨日会议上了解,我市新增六个地块的户型设计以成套住房为主,成套住宅和非成套住宅的比例总体控制在70%和30%;成套住宅中,两居室和一居室各占一半;户型建筑面积以50平方米左右为主。具体的户型比例根据不同地块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总体保持平衡。同时,强化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配套功能,项目内配置公共食堂、健身场所、洗衣房、超市、公共阅览室等公共服务设施,注重地块周边交通、医院、学校等公建配套设施。
投资主体多元化,保障对象打破户籍限制
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政府主导、市区共建、市场运作的原则,专门组建了杭州市租赁房建设管理中心。各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除政府投资外,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如拱墅、西湖、江干等区引进民营资本建设“两项公寓”,杭州经济开发区智格、元成等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和江城人才创业公寓则由村级经济合作社集资建设。据悉,各类民营资本已累计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7.05万平方米,占全部建设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打破了户籍限制,将符合条件的非杭户籍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同时通过弹性化的准入设定,将政府住房保障覆盖到无法完全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本市住房困难家庭,并与我市原有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相衔接,构成了全覆盖、体系化的住房保障“杭州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