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1日讯妻子成了别人的“小三”,遭抛弃后回到丈夫身边,不料对方不断骚扰。丈夫忍无可忍,当街杀了情敌,然后投案自首。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理认为被害人存在过错,一审判处行凶者倪某无期徒刑。
倪某,今年36岁,安徽人,与贵州籍的冉某同在瑞安务工,两家人对门而居。倪很忙,常在工地,很少回家。冉妻也很忙,常在工厂加班。
冉骑三轮车为生,一有空闲就到倪家串门,一来二往,冉与倪妻阿菊好上了。冉拍着胸脯对阿菊承诺:我要娶你。
2007年年底,阿菊抛下丈夫,不辞而别,跟冉一起到了贵州冉家。此时,倪才知道妻子有了婚外情。
在贵州呆了一段时间,冉的父母对儿子带来的“小三”并不喜欢,于是阿菊与冉回到瑞安塘下。几个月后,冉叫阿菊先回到倪的身边,等双方都办了离婚手续,他再接阿菊。
这段时间,冉常打电话叫阿菊放心,可后来电话渐少,甚至不理阿菊,还说“我家人反对,你就和倪好好过日子吧。”
妻子要离,倪答应,可毕竟夫妻一场,他舍不得阿菊。冉的无情,让阿菊两度想自杀,都被倪劝下。丈夫的不离不弃让阿菊感动,她决定与冉断绝来往。
2009年,阿菊怀上倪的孩子。阿菊说,这时,冉又来了,常常给她打电话,有时候在附近看着她,跟着她。今年2月,阿菊把这事告诉丈夫。倪很生气,寻思着要报复冉。
2月24日上午,在塘下罗凤中路,倪拦下了冉,两人扭打在一起,倪掏出尖刀捅了冉两刀,冉转身没逃多远一头栽倒在地上。
事后,倪独自跑到当地一警务室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冉明知阿菊是有夫之妇,却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且姘居,因家人反对而要求阿菊回到其丈夫身边,后又经常骚扰,这导致了倪为泄愤而行凶,被害人在起因上存在过错。另外,倪在案发后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据温州都市报 潘贤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