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1日讯离世后,你愿意捐出自己的器官吗?日前,我省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昨天下午,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衢州市首批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已经过培训上岗。
器官捐献就是当一个人去世时,根据本人或家属的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器官功能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1万余例,更多的患者在焦急和苦苦的等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国的人体器官捐献远远不能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
据了解,衢州市还未有人捐献人体器官。“由于手续复杂、流程繁琐等原因,有的人有过这方面意愿,但最后没有成功捐献。”协调员之一、市人民医院急诊室护士叶燕飞说,但随着社会发展,有这方面意愿的人越来越多,“毕竟能把自己有用的东西留给别人,就好像自己还活着,给自己的家人也是一种念想”。
据介绍,凡是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的个人,都可以在生前通过书面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如果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和遗体。
“公民申请人体器官捐献,可由申请者本人到市红十字会以书面形式,现场进行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也会在医疗机构中发现潜在的捐献者,如果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则由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公证相关资料,并报送捐献办公室。
此外,对于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者,我省还在酝酿筹建一个器官捐献者纪念碑,缅怀捐献器官和遗体者。
据衢州晚报记者徐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