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余杭区对本区户籍的90周岁及以上已有各类养老保障的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金。此次老年人享受长寿补助金与社保养老待遇政策不产生冲突,即已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障(险)的老年人可同时享受该项待遇。
具体标准为: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月享受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享受300元。据统计,截至2010年8月底,全区离享受各类养老基本生活保障(险)的老年人为14.51万人,其中90-99周岁的有741人,100周岁以上的有2人,财政每月核拨长寿补助金达7.47万元。
1-8月份长寿补助金将随9月份的退休养老金一并发放到位。(每日商报 记者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