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2日讯昨天,《浙江省消防条例》正式实施。当日上午,苍南县消防大队执法人员联同当地派出所民警,对辖区一出租房“回访”,发现该出租房仍存在火灾隐患。
执法人员依据刚刚实施的《浙江省消防条例》,现场对该出租房业主开出2万元罚单。这也是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第一笔罚单。
昨天上午,苍南县消防大队执法人员一行首先来到苍南县灵溪镇城中菜市场二楼群居式出租房处,发现该处出租房与前期责令整改时相比,除增添部分灭火器外,没有对其它进行整改,仍存在大量的火灾隐患。
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菜场管理处人员到位,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按照《浙江省消防条例》对该菜场管理处予二万元罚款。
在检查现场,记者看到,该菜市场二楼原为店面及仓库现被改为单间式出租房,对外出租给菜场摊位业主及当地部分老人,共有56间。对执法人员提出的消防安全常识问题,住户大多回答不出。
随后,执法人员与宣传人员再次对火灾预防、逃生等常识进行宣讲,并逐户发放了《浙江省消防条例》。
通讯员 窦怀栋 徐行号 记者 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