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施工已接近尾声。 贝远景 摄
浙江在线09月21日讯买房是件大事。
可如果你已经一次性付清上百万的购房款,开发商却始终没和你签购房合同,房子交付时间也延期再三,而且再一打听,发现这个楼盘居然还没有商品房预售证,你心里会怎么想?
着急,非常着急。如今,义乌的楼先生,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购房花百万,合同却没有
事情要从去年10月份说起,义乌的楼先生看到浙江融华置业有限公司做了这样一则楼盘广告:“绣湖金座A座,距绣湖中学正对面约100米。绣湖金座B座,距绣湖中学西侧约100米。距离绣湖公园、绣湖广场约500米……”
楼盘的地段非常不错,这让楼先生很心动。很快,他到融华置业的售楼处,一次性付清100多万元,买了一套90平方米二室一厅的房子。
当时,售楼处的小姐给了楼先生一张发票,发票上面写清楚楼先生是一次性付清房款。然而几个月过去了,楼先生却发现自己虽然买了房子,可居然没有购房合同:“当时真没多考虑,想想公开售楼的,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从今年年初开始,楼先生记不清几次向融华置业提出要求签订购房合同,然而该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推托。
到了今年8月底,按照当初的约定,房子应该交付了,可到现在楼先生也没拿到钥匙,他去问,得到的答案更是让人“意外”:“开发商说,因为今年义乌雨水过多,所以延误了工期。”
后来,楼先生再仔细一查,发现“绣湖金座”根本就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没有“出生证”,不算商品房
为了验证楼先生的说法,记者首先找到了义乌市房地产管理处。该管理处房产市场科的一名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凡是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都会在管理处有登记,但融华置业的“绣湖金座”的确没有备过案。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发放单位则是义乌市建设局,记者又联系了建设局。
“他这个不是商品房。”义乌市建设局房产科的楼科长非常肯定地说,绣湖金座的这个地块,属于拆迁安置用地,并不是商品房:“由于不是商品房,所以融华置业开发的这个项目不属于我们监管的范畴。”
楼科长说,其实开发商在钻空子。据他们了解,该项目是融华置业从别人手里买过来的,公开销售时,他们也曾告知过融华置业,作为商品房买卖,必须要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而融华置业并不满足这一条件。
到底谁的地,一笔糊涂账
9月15日下午2点,记者第一次找到浙江融华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老总出差为由拒绝了采访。
9月20日,记者再次致电融华置业,一位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接受了采访。但她声明,自己的意见只是代表个人,并不代表该公司。
这位工作人员说,“绣湖金座”项目的确不是纯商品房销售,融华置业从未对外售卖过绣湖金座的房子;目前有购房意向的都是老板的朋友,所以合同自然是不存在的,目前也没任何人来签合同。只是有些人可能比较着急,想迫切拿到房子。
另外,她表示,当时和那些朋友说过,如果年底能交付,房子在明年6月份就可以做出房产证。而对于这个地块的性质,这位工作人员明确说,土地的确不属于融华置业,是某社区的集体土地。
绣湖金座位于义乌北苑街道建设社区。社区透露,该处楼房是一家单位拆迁后安置到该社区的,不属于他们社区;该房产最后怎么会到融华置业手上开发,也不是特别清楚。
义乌市国土局用地科没有向记者透露,到底这个地块归属谁。
房子已造好,麻烦刚开始
一位资深的房产从业人员分析说,按照目前的这些信息,这块土地很可能是某家企业的拆迁补偿用地,即便造起了住宅,也许整幢房子会有一本土地证和产权证,但其中的每一套房子却是没有这些证的:“即便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协议,也只是类似于一个长期的租房合同,开发商能‘卖’给你的,也就是这套房子几十年的使用权,你却无法拿去交易出让。因为不是商品房。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看来,这个楼盘还将多有波折。
昨天,记者来到绣湖金座A座和B座的施工现场。A座的主体部分已经完成,脚手架也已拆除完毕,而B座的施工也已经接近尾声。
房子已经造好,但购房者楼先生们的麻烦,也许才刚刚开始。见习记者 贝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