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9月20日讯 明年起,浙江省车主缴纳的交强险费率,可能因为连续3年以上的醉酒驾驶等7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上调300%;但如果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交强险将被下调不超过50%。9月13日,《浙江省机动车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系浮动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一经出台,便引来各方关注和争议。今天,省交管局、省保监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群众关注的一些焦点问题作出回应。
焦点一:双向浮动比例为何如此悬殊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交强险费率实行双向浮动:3年里无醉酒驾驶、肇事后逃逸、饮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驾驶、客运车辆超员、闯红灯等7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强险费率下浮50%;但是连续3年有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交强险费率最高可上浮达300%。
许多司机认为,下浮优惠比例低,而上浮比例相对高,重罚轻奖有失公允。
省交管局局长缪德礼回应说,把交强险费率浮动与7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挂钩,目的是使交通违法者增大违法成本,促使他们遵守交通法规。
缪德礼介绍,浙江省300万辆投保车辆中,目前仍无交通违法记录的占37.5%,而真正有7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数量并不多。
他说,就单个车辆而言,费率上下浮动的确“不对等”,但从全省300万辆机动车来看,交强险总量是保持平衡的。最高上浮300%和最低下浮50%的区间是经过测算后得出的。
焦点二:保险公司是否变相涨价
“保险费上浮部分就是纯利润。”有市民提出,保险公司在与投保人签订合同时,已经声明意见稿涉及的7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后果免赔或减赔,增加处罚上浮部分实质上就是变相盈利。
据介绍,300%的上浮率也刷新国内交强险上浮幅度新高。
省保监局产险处副处长卢珩表示,上浮交强险绝不是保险公司的变相涨价,“因为这笔费用与各大保险公司完全脱钩。”
缪德礼说:“这笔钱保险公司基本要亏的,但亏的这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有盈余,将严格纳入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焦点三:闯红灯为何算严重交通违法
省交管局副局长宋晓春说,根据交警部门统计,近年来,由于超速、闯红灯等原因,在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接近30%。“交管部门因此将闯红灯纳入7项严重交通违法之列,并规定交强险上浮标准最低为10%。”
据悉,9月28日,《浙江省机动车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系浮动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将在杭州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