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20日讯(记者 李敏) 《交强险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挂钩征集意见》点击查看>>在浙江在线公示以来,本网制作了相关专题,并开通网友留言区,供广大网友就此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建言。
短短一个礼拜时间,页面访问量已经超过了200万人次,网友评论超过百条。我要发言>>
经过梳理,本网整理的网友集中关心的问题和建议,向省公安厅交管局进行了反馈,建议交管局领导直面问题,勇于回应,建立沟通渠道机制。
今天上午,省公安厅交管局长缪德礼、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宋晓春等与杭城媒体记者座谈,并回答提问。
缪德礼说,本月28日,将在新侨饭店举行公听会,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报名参与,所有的问题,他们都会在公听会上作出解释。缪德礼同时也提议,由浙江在线对28日的公听会进行全程网络直播。点击查看>>
缪德礼就本网网友关心的的问题作出了如下回答——
关键词:合法性
网友声音:有话想说说于2010-09-13 14:34发表评论:一码归一码,与交强险挂钩严重不合理,可以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不应该加大保险的比例,而且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一罪不多罚,像上述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接受过了处罚,为什么还要进行变相处罚?
浙江在线记者:有网友指出,七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交强险挂钩,是否合法?
缪德礼:事权在国家有关部委,我们是提出了这个想法。9月6日,省人大召开全省交通执法公听会,有部门提出,对酒后驾驶、超速、超员、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保费、征信系统挂钩制度,综合治理。
公安、保监两家专题调研分析,并于目前制定了事故相关的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标准,但尚未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挂钩,为此,我省保监局、公安厅联合向国家保监会、公安部请示,实施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联系浮动,并于今年8月11日得到保监会与公安部同意批复。
但有关部委也指示,必须经过公听会,包括网络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关键词:上下浮动为什么不对等
网友声音:样羊于2010-09-14 17:02发表评论:上浮和下浮完全对应才合理。
浙江在线记者:有网友指出,上浮和下浮的费率为什么不对等?
缪德礼:交强险费率与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挂钩的浮动跟车走,不跟人走。双向浮动,即对上一个年度无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续保时费率由基准费率下浮;上一个年度有交通违法记录,但不属于规定须上浮的交通违法的,续保时费率为基准费率。上浮最高不超过300%,最低为基准费率下浮50%。
在上海等省份,只规定了上浮,而没有下浮。我们浙江有所突破,决定下浮,即奖励守法的驾驶人。
标准为什么不对应?这是因为,目前的草案,体现的是上浮费率金额总量和下浮费率金额总量对等。
先看一组数据,它取自于去年5月1日至今年5月1日,对象为全省300万辆投保了交强险的车辆(由此引发事故的未计算在内)。
醉酒驾驶:2100辆(1次),18辆(2次)
饮酒驾驶:1.77万辆(1次),350辆(2次),11辆(3次)
无证驾驶:1300多辆(1次),20辆(2次)
客车超员:500例左右
超速50%以上:近16万辆
闯红灯:30万辆(1次),12万辆(2次),12辆(3次)
而没有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总数为110多万辆,占了37.5%。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其实真正有这7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数量并不多,而没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子是主流群体。就单个车辆浮动费率的“不对等”,可以更好依照交强险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
关键词:资金去向
网友声音:一路走于2010-09-13 13:02发表评论:第八条的度应该掌握好。如果交通违反记录上下浮动比率超过了发生交通事故的上下浮动比率,是否有保险部们乘机敛财的嫌疑?
浙江在线记者:有网友提出,交强险这部分钱怎么做到公开,钱会流往哪里?
缪德礼:本《办法》试行后,如因费率联系浮动产生交强险盈利的,盈利部分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而且,会做到定期审计并向社会公开。
可能有人会认为,“警匪一家,勾结涨价”,我真想说冤枉。这笔钱,从目前测算,基本保险公司要亏的,但亏的这部分由保险公司自己承担补亏,如果有盈余,那么将严格纳入到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关键词:闯红灯=严重违法?
网友声音:胖子于2010-09-14 17:04发表评论:前面6条,到还可以理解,但是闯红灯起码3次以上才考虑浮动保费,我就遇见过,绿灯最后一秒,我停车,但是我后面的车想闯上来了,结果车子被撞。如果是是继续前行,也说不定被拍闯红灯了,过闯红灯,不过,说不定没命。还有,就是公交车后面,看不到前面的红绿灯,是在停车线前等待看清楚再说,还是过。如果交通繁忙时间,等到看清楚估计有4-5两车的通过量,拿交通不是更拥挤。承担罚款据已经没有道理了,再与保费挂钩,是应该好好学习一下法律。
浙江在线记者:有网友提出,闯红灯为什么也算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缪德礼:我们已经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常见程度,闯红灯确实是比较常见的问题,但它同时也是不能原谅的。统计可以看到,路口事故有许多就是因为闯红灯引起的。
宋晓春补充,对事故来说,闯红灯是交通冲突的最高形式。你们能够想象路口上的交通事故中,那些悲伤的无辜死者亲属的痛苦吗?
从目前情况看,路口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大致占了总死亡人数的两至三成。对于因为跟随大车造成的无意间闯红灯行为,被列入上浮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很多人会觉得太冤了。这是个技术问题,在后车跟进时,驾驶员也必需确保一定安全距离,万一前车紧急制动,后车没有反应过来就极易发生追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