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宁波9月21日讯(通讯员 林晓) 20日下午,一场特殊的座谈会在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会议中心举行,近两年被判处缓刑的该校七名少年及家长参加了座谈,这是象山法院连同县关工委、县团委在中秋节前夕开展的集中回访缓刑少年活动。
“通过法院法官、学校老师的教育,孩子比过去懂事多了,遇事不像过去那么莽撞,也知道心疼体贴父母了,我的心里真是热乎乎的。”圆桌会议室里,校方特意准备了茶水、糕点、水果,气氛宽松融合,因聚众斗殴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的少年小俊的妈妈现场向法官汇报了儿子的进步,面对儿子的改变,这位妈妈感触良多,说着说着就红了眼圈。
七名少年中,尚有六名在该校读书,学校老师也讲述了他们在校的表现,当了解到这些少年都非常珍惜自由的机会,积极接受矫正,努力学习,其中一名少年还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法官们非常高兴。座谈会上,法官们对七名缓刑少年犯的表现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希望他们能够顺利渡过缓刑考验期,并鼓励他们树立信心,以积极、正确的态度正视自己的错误,牢记深刻的教训,努力学习,掌握一技之长,创造美好的生活,回报家人、社会的关心和帮助。
“这些青少年被判处刑罚后,大多心理压力大,借中秋这样一个传统佳节来回访这些缓刑少年,在节日的融融氛围里谈良知、谈孝心,引导缓刑少年犯摆脱心里阴影,鼓励他们正视昨天,把握今天,创造明天。”少年法庭负责人赵法官解释了选中秋节回访的初衷。
座谈会结束后,象山法院法官们还向七名缓刑少年赠送了书籍。
据了解,为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象山法院从受理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开始,对未成年被告人和少年犯的帮教,贯穿始终。判前通过社会调查制度,考察帮教条件,为有针对地开展帮教工作打好基础。判后对缓刑少年建立回访考察制度,与他们的监护人每月至少电话联系一次;每半年前往其居住地或学校回访一次,及时掌握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其中针对在校的缓刑少年犯,还每年向他们赠送《刑法》、《治安处罚法》等单行本以及刑庭自编的《未成年犯刑事案例汇编》等资料,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寒暑假期间向缓刑少年犯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发送《协助监管函》和《个人表现反馈表》,要求少年犯为社区或村委会提供力所能及的义工服务,假期结束由社区或村委会提交反馈意见,通过社会服务、社会监管等途径,帮助少年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多项措施落实帮教措施,以巩固教育、挽救的效果。近年来,被象山法院判处缓刑的少年犯,重新犯罪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