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1日讯乐清乐成镇一对夫妇申请了一只POS机,在一年半时间内帮人疯狂刷卡套现3200万元。日前,这对夫妇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逮捕。据悉,我市警方共破获9起pos机套现人民币案件,套现金额达到14300万元人民币。
去年2月4日,倪某听说POS机套现利润丰厚后,和妻子顾某商量,通过乐清市某网络商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联下属企业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一台商户名为“乐清市某建筑材料经营部”的网络POS机。倪某夫妇的收费标准是:客户要求提现的,不管金额多少,一律收1%的手续费;持卡人“借到”套现的人民币后,有一个多月的免息期。起初,他们只帮身边的熟人或者亲朋好友刷卡套现。随着顾客越来越多,倪某夫妇决定要“做大做强”。
一年半时间内,在没有任何真实商品交易的情况下,倪某夫妇以虚构交易方式,给几百名客户套取资金3200万元,从中非法牟利30多万元。不过,狐狸的尾巴终究会露出。由于一些市民信用卡套现过于疯狂,而且没有及时还款,引起了警方注意。警方在侦查中发现,这些市民大多是在倪某夫妇这里刷卡。
今年8月11日,倪某夫妇落网,民警现场缴获pos机、信用卡21张、电话转账宝和点钞机各一只、银联交易回签单、记账本等作案工具。
据警方介绍,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在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中,共破获9起pos机套现人民币案件,套现金额达到14300万元人民币。目前已刑拘10人,取保候审5人,逮捕4人,现移送起诉6人。
据悉,违反国家规定,使用POS机等方法,以虚购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倪某夫妇非法套现人民币3000多万元已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记者 李杨慈
通讯员 林华 陈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