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8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昨天下午,在杭州市街道(乡镇)志工委建设推进会暨十一黄金周志愿服务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记者获悉:明年起杭州市将为社区志愿服务设立专项经费120万元,以后还会逐年增加。另外,市级财政还将把志愿服务工作经费从每年30万一举增加到300万元。共青团杭州市委副书记周扬说:“这在国内并不多见。”
志愿服务首现“三年规划”
近期,杭州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市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两份文件实现了社区志愿者工作保障政策的极大突破。”周扬说。
文件首次提出志愿服务工作三年规划:确保到2010年底完成20%街道(乡镇)建立志工委,到2011年底完成50%,到2012年底完成100%。明确街道(乡镇)志工委主任由街道(乡镇)党(工)委党群分管副书记兼任,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由相关领导兼任,办公室设在同级团(工)委。
专职“志管”首次上岗
为加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力量,到2010年底,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和杭州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所有街道(乡镇),要在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等机构内,除团(工)委书记以外,配备1名志愿服务专管员(简称“志管”),专职从事街镇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到2011年底,实现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全覆盖。
120万专项经费首次设立
今年起,市级财政将志愿服务工作经费增加到300万元,并以每年10%的比例递增。除这笔经费外,从2011年起单独设立“全市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专项经费”120万元,今后按志愿者人数增长比例递增。
这120万元,将按照“6元/参与活动志愿者/年”的标准额度,下拨给8个区,并要求区级财政给予1:1经费配套。也就是说,实际落实的经费是240万元。在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这项经费每地每年不少于20万元。
每年还将从年度预算经费中列支10%,即今年要拿出30万元,给予“志愿服务示范(先进)街道(乡镇)”和规范化“社区志愿服务站”一定的经费奖励或补助,并要求区级给予1:1经费配套。同时鼓励社会捐赠,力争形成“财政保障、社会支持”的经费筹集模式。
祁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