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9日讯在杭州这座风景如画的城市,攀折花木、损坏草坪等损绿行为是种不文明的举动。昨天,杭州市法制办拿出《杭州市绿化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修订草案,供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其中,攀折花木、损坏草坪等损绿行为的罚款金额做了较大改动,加大处罚力度,以提高人们爱护绿化的自觉性。
据悉,现在的条例自从1988年颁布后,其间做了几次小规模的修订,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说,“随着城市建设的高度发展,城市绿化管理工作日趋复杂,条例已不能适应当前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需对其进行全面修订。”
记者从修订草案中看到,许多现有条例里的指标都进行调整,比如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建设绿地。”
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规定:新建住宅用地不得低于30%;旧城改造建设的住宅用地不得低于25%;行政办公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学校及幼儿园用地等不得低于35%。
对于市民和游客而言,损绿付出的代价将大大加大。其中,条例的修订草案对攀折花木,剥刮树皮的罚金拟提高到“20元以上200元以下”;损坏草坪、花坛或绿篱;擅自挖掘城市绿地等行为的罚款拟提高到“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此外,草案规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行道树进行修剪,电力、邮电通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给予配合。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修剪树木,擅自修剪的,处以树木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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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杭州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损坏草坪、花坛和绿篱的,栓钉刻划树木,攀折花木的,可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剥刮树皮等严重影响树木生长的,可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魏皓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