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1日讯昨天,家住市区万达社区的徐女士向金华晚报社区新闻热线13017979110反映,她晚上停放在小区外的私家车被人贴了小广告,向市行政执法江南分局反映时却遭遇执法空白。
据徐女士介绍,她将自己的私家车露天停放在家旁边的道路边,次日取车时却发现车前部的发动机机盖和车门上被人张贴了小广告。该广告用了强力胶水,她撕不下来。担心车漆被刮花,徐女士只好把车开到车行,请专业人员处理。
徐女士说,这些小广告跟街头“牛皮癣”无差别,上面印着“代开发票”等字样。她向行政执法局的执法队员反映情况后,执法人员到现场拍了照,但是随后执法队员答复,单是在私家车贴小广告的行为,目前没有处罚依据。
据市行政执法局婺城分局的法治员介绍,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执法队有权干涉的是那些墙上、路上、树上的乱涂、乱刻、乱张贴。《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中写明,居民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贴宣传品。有违者由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根据规定,私家车不在规定的种类范围之内。
采访中,许多市民向记者表达了露天停泊私家车时,车子被人张贴小广告甚至车身被人乱涂乱刮的气愤与无奈,以及对“执法空白”的质疑。
市民曹先生说,单位没有停车的地方,他上班时只能把车停在单位附近马路旁的停车道上,下班时经常发现车子的雨刮、门把手夹满了办假证的、卖楼、招聘公关等各种小广告。一般能够清理掉也就不吭声了,但是小广告上的彩色油墨粘在车漆上,他就得花钱请人处理。他认为相关执法部门是否应该考虑完善法规,对损害他人财物的小广告制造者也予以处罚。
据金华晚报 记者 程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