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张身份证、多个手机,为诈骗想了不少招。朱凌飞 摄
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昨天下午,一骗子携款潜逃时被逮,15万元分文不少地被追了回来。昨夜,这名骗子已被警方刑拘。
骗子:
“钱给你们,让我走!”
昨天下午2时许,市出租车治安管理处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打的男子使用假身份证。民警当即对这名男子进行盘查,在这名男子的身上,民警翻出一本房屋所有权证,五张身份证,几张用白纸打印的“房屋出租”广告。从男子的手提袋中,民警还发现成捆的现金,共15万元。
见脱不了身,男子扬了扬手提袋中的钱,竟对民警说:“钱给你们,让我走!”
经查,男子携带的五张身份证上的照片都是同一人,只有姓名为“刘大江”的这一张身份证是真的,住址是内蒙古赤峰市,其余四张假身份证上登记的住址分别为浙江省金华市、江苏省常州市、辽宁省沈阳市和山东省莱西市,姓名分别为“应松景”、“张云”、“唐福长”和“吴军”。刘大江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拒不交代15万元钱的来路。
昨天下午3时30分左右,市江南公安分局三江派出所民警接到一李姓市民报警,称其在租房屋过程中,被人骗走15万元。男子遂被带到三江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受害人:
一处店面有两个地址?
兰溪人李某和鲍某想在市区开一家茶楼,10月7日下午5时左右,他们来到位于市区八一南街与环城南路交叉口附近的新都会小区,正好看到一店面门口张贴着一张“房屋出租”广告,于是拨打了上面的联系电话。10月10日,双方见面,房东自称名叫“应松景”,是辽宁连云港人,做外贸生意,在金华住了10多年了。“应松景”出示了身份证和房产证,并拿钥匙打开店面让对方看房。
房产证和身份证上看不出什么问题,还是不太放心的李某又去问小区物管人员,店面房东是否姓应,得到了肯定回答。双方谈好了店面年租金为15万元,“应松景”提出,他急等着钱用,银行卡丢了,正在补办中,要求承租方用现金支付房租。昨天下午1时许,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和鲍某从银行取了15万元现金,交到了“应松景”手中。
“应松景”走后,李某和鲍某发现,租赁合同上写明的店面地址是“B-7”,而实际门牌号是1059~1063。一处店面怎么会有两个不同的地址?两人这才想起没有向房东索要房产证复印件,于是拨打电话与对方联系,对方手机关机。两人到物业查询1059~1063店面的房东姓名,发现业主确实是姓应,但并不叫“应松景”。在物管人员的帮助下,两人又拨通真正房东的电话,房东告诉两人,之前张贴过招租广告,但目前还没有将店面出租掉。得知这一情况,李某和鲍某傻了眼,忙向警方报警。
真相:
偷梁换柱精心设局
在受害人和民警面前,刘大江露出了骗子的本来面目。
据刘大江交代,10月初,他看到新都会小区有店面张贴招租广告,就以承租人的身份,拨打广告上的电话,与房东取得了联系。假模假样地看过房,掌握房东姓应、店面钥匙放在一烟店的情况后,刘大江按照原店面招租广告的式样,打印了多张“房屋出租”的广告,然后把原招租广告撕掉,换上了自己打印的广告,同时办出了假房产证和身份证。骗局设好,结果引得李某和鲍某上当受骗。
警方提醒,出租房屋,房东有责任对房客身份进行核对,对房客来历有必要进行了解;作为房客,同样要确认房东的真实身份,以及是否拥有出租的权利。租房时双方应相互保留对方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并通过相关渠道及时核实,同时应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
据金华晚报 记者 徐枫 方志坚
(线索提供:黄先生)